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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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60粒 |
0.4g*24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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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省科学院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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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187 |
国药准字Z61020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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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肝热,除“亚玛”病,解毒。用于肝功衰退,配毒症,“亚玛”病,腰肾损伤,尿频,尿血。尤其对血热引起的眼病有效。 |
清热燥湿,杀虫止痒。用于湿热下注引起的阴部瘙痒、灼痛、赤白带下或兼见尿频、尿急、尿痛等症,以及霉菌性、滴虫性、细菌性阴道炎见上述证侯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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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1-15粒,一日1-2次 |
外用。一次2粒,一日1次。于睡前洗净双手及阴部,取本品置阴道前后或左右穹隆中各1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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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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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妊娠期及阴道局部有破损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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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白豆蔻、 天冬、手掌参、沉香、肉豆蔻、黄精、丁香等 |
紫珠叶、硼酸、苦参、樟脑、仙鹤草、白矾、百部、冰片、蛇床子、苯扎溴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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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棕色粉末。气芳香,味辛、甘 |
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有樟脑及冰片的香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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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忌气恼劳碌。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 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外用药,切勿内服,如胶囊内容物偶有成条状,挤压成粉末即可,并不影响药品疗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