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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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4g |
12片*2板/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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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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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668 |
国药准字Z22024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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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舒肝,理气,活血。用于肝气不舒所致的胸胁胀 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月经不调,乳房胀痛或伴见颜面黄褐斑。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暴发火眼﹑红肿作痛﹑头晕目眩﹑眼边剌痒﹑大便燥结﹑小便赤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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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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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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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年老体弱﹑白内障患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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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当归、白芍、白术、茯苓、红花、皂角剌、竹叶柴胡、薄荷、甘草。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薄荷脑、蝉蜕、车前子、陈皮、赤芍、当归、甘草、黄连、黄芩、蒺藜、荆芥油、桔梗、菊花、连翘、麦冬、石膏、熟大黄、天花粉、玄参、栀子、枳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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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圆形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至黑褐色,气微香,味苦。 |
本品为固体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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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 2.服药期间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肝肾阴虚,气滞不运所致的胸胁疼痛,胸腹胀满,咽喉干 燥,舌无津液者慎用。 4.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暴发火眼,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易起变证,常有角膜疾患并发,如出现头痛眼痛﹑视力明显下降,并伴有呕吐﹑恶心,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应用本药时一般应配合治疗暴发火眼的外用眼药,不能仅用本药。5.服用三天后症状未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