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05 |
20mg*8ml/支 |
|
生产企业 |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长庆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3011 |
国药准字H2202036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
本品用于治疗由大肠杆菌,流感嗜血杆菌,克雷伯菌属,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眼部感染,如沙眼,结膜炎,角膜炎,眼睑缘炎等 |
|
用法用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
外用。滴眼,每次1-2滴,一日3-5次。 |
|
副作用 |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等过敏反应。 |
1.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 2.口腔苦味。 3.偶见儿童使用后出现再生不良性障碍性贫血。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每支含主要成分红霉素1万单位。辅料为:黄凡士林、液状石蜡。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氯霉素。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黄色软膏。 |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用前应洗净双手。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使用后应拧紧瓶盖,以免污染药品。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大剂量长期使用(超过3个月)可引起视神经炎或视神经乳头炎(特别是小儿)。长期应用本品的患者,应事先作眼部检查,并密切注意患者的视功能和视神经炎的症状,一旦出现即停药。同时服用维生素c和维生素B。 2. 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勿使瓶口接触皮肤以免污染。 3. 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