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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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7g |
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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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泰恩康制药厂有限公司 |
山东广育堂国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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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725 |
国药准字Z3702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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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驱风药,用于风湿骨痛,跌打扭伤,外感头痛,皮肤瘙痒等 |
解表清热,止咳化痰。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风、头痛鼻塞、咽喉肿痛、咳嗽、周身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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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患处,一日4~6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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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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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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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丁香罗勒油、水杨酸甲酯、姜樟油、肉桂油、桂皮醛、柠檬醛、冰片。 |
柴胡、葛根、金银花、连翘、黄芩、青蒿、苦杏仁、桔梗、薄荷脑。辅料为蔗糖、苯甲酸、羟苯乙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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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澄清液体;气特异,味辛辣。 |
本品为深棕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具清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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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皮肤、粘膜破损处禁用。2、皮肤过敏者停用。3、禁止内服。4、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糖尿病患者慎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