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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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20ml |
30mg*7片*12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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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雅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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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673 |
国药准字J2018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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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闭塞性脑血管疾病、冠心病、脉管炎、月经不调,类风湿关节炎等有辅助治疗作用 |
1. 高血压 2. 冠心病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劳累性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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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治疗闭塞性脑血管疾病:静脉滴注,一次15ml,用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应用,一日1次,15~20次为一疗程。治疗冠心病:静脉滴注,一次5~20ml,用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应用,一日1次,10~14次为一疗程,疗程间隔为七至十日。治疗脉管炎:肌内注射,一次2.5~5ml,一日1~2次。 |
治疗时应尽可能按个体情况服药。依据患者的临床情况,给予不同的基础用药剂量。肝功能损伤患者应仔细监控,严重病例应减少用药剂量。除非特殊医嘱,成年人推荐下列剂量:一次一片(30mg),一日1 次。疗程:用药时间应由医生决定。用药方法:通常整片药片用少量液体吞服,服药时间不受就餐时间的限制。该药片不能咀嚼或掰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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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全身性损害: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寒战、发热、面色苍白等。 2.呼吸系统损害:呼吸困难、咳嗽、喘憋、喉水肿等。 3.心血管系统损害:心悸、心律失常、紫绀等。 4.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损害:头晕、头痛、抽搐等。 5.胃肠系统损害:恶心、呕吐。 6.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皮疹、瘙痒。 |
不良反应一般是短暂和轻微的,通常发生在治疗开始阶段,包括:头痛、面部潮红(通常在较高剂量时)、恶心、消化不良、胃部烧灼感、头晕、无力、嗜睡、皮肤反应、感觉异常、低血压、心悸、心动过速和下垂性水肿,极少数报道过敏性肝炎(药物性肝炎)和可逆性牙龈增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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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或含有红花的制剂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凝血功能不正常及有眼底出血的糖尿病患者禁用。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禁用。 |
1. 禁用于已知对硝苯地平过敏者。 2. 禁用于心源性休克。 3. 由于酶诱导作用,与利福平合用时,硝苯地平达不到有效的血药浓度。因而不得与利福平合用。 4. 禁用于怀孕和哺乳期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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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红花黄色素、红花醌苷、红花素、新红花苷。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硝苯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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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红色至棕红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圆形双凸的坚硬玫瑰红色薄膜衣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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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严格掌握用法用量及疗程。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疗程使用药品。不超剂量和长期连续用药。 4.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用药史和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慎用。 5.用药前应认真检查药品以及配置后的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得使用。 6.药品稀释应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配制,不得随意改变稀释液的种类、稀释浓度和稀释溶液用量。配药后应坚持即配即用,不宜长时间放置。 7.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中药注射剂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8.对老人、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对长期使用的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9.监测数据提示,有与本品有关的肝肾功能异常个案病例报告,建议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加强肝肾功能监测。 10.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缓慢滴注,同时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药,采取积极措施救治患者。 |
对于心力衰竭及严重主动脉瓣狭窄的患者,当血压很低时(收缩压<90mmHg 的严重低血压),服用本品应十分慎重。过度低血压:虽然在大多数患者硝苯地平降血压效应是适度的并能耐受,但少数患者出现过度而难以耐受的低血压。低血压反应常发生在初始给药或继后的增加剂量时,尤易发生于合用β 受体阻滞剂患者。本品有不可变形的物质,因此胃肠道严重狭窄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应慎重,因为有可能发生梗阻的症状。曾有个案报道,此类控释制剂在无胃肠道疾患的患者,出现梗阻症状。有KOCK小囊的患者(直肠结肠切除后作回肠造口) 不能使用本品。本品有不可吸收的外壳,这样可使药品缓慢释放进入人体内吸收。当这一过程结束时,空药片可在粪便中发现。该药从双铝包装中取出后应立即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