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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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20ml |
每支装10ml,20ml,4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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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润三九(雅安)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双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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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673 |
国药准字Z20025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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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闭塞性脑血管疾病、冠心病、脉管炎、月经不调,类风湿关节炎等有辅助治疗作用 |
活血止痛、清热祛瘀。用于瘀血闭阻的胸痹,证见:胸闷、心痛,口苦,舌暗红或存瘀斑等。适用于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病状者。亦可用于脑梗塞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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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治疗闭塞性脑血管疾病:静脉滴注,一次15ml,用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应用,一日1次,15~20次为一疗程。治疗冠心病:静脉滴注,一次5~20ml,用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应用,一日1次,10~14次为一疗程,疗程间隔为七至十日。治疗脉管炎:肌内注射,一次2.5~5ml,一日1~2次。 |
静脉滴注。一次10~40毫升,一日1次;用0.9%氯化钠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至250~500毫升后应用。14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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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全身性损害: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寒战、发热、面色苍白等。 2.呼吸系统损害:呼吸困难、咳嗽、喘憋、喉水肿等。 3.心血管系统损害:心悸、心律失常、紫绀等。 4.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损害:头晕、头痛、抽搐等。 5.胃肠系统损害:恶心、呕吐。 6.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皮疹、瘙痒。 |
偶见皮疹、瘙痒、发热、寒战、头晕、头痛、恶心、腹痛、心悸、气促、乏力、乳房胀痛、血压下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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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或含有红花的制剂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凝血功能不正常及有眼底出血的糖尿病患者禁用。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或严重过敏体质者禁用。 2.近期出血或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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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红花黄色素、红花醌苷、红花素、新红花苷。 |
抱茎苦荬菜,本品无辅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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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红色至棕红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浅黄棕色至黄棕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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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严格掌握用法用量及疗程。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疗程使用药品。不超剂量和长期连续用药。 4.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用药史和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慎用。 5.用药前应认真检查药品以及配置后的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得使用。 6.药品稀释应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配制,不得随意改变稀释液的种类、稀释浓度和稀释溶液用量。配药后应坚持即配即用,不宜长时间放置。 7.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中药注射剂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8.对老人、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对长期使用的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9.监测数据提示,有与本品有关的肝肾功能异常个案病例报告,建议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加强肝肾功能监测。 10.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缓慢滴注,同时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药,采取积极措施救治患者。 |
1.本品应在临床监护下使用,用药期间密切观察患者病情。 2.每10ml药液应用不少于100ml的葡萄糖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使用,滴速不宜过快。 3.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发现异常,立即停药并及时治疗。 4.低血压患者慎用。 5.过敏体质患者慎用。 6.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7.本品保存不当将影响产品质量,如发现瓶身裂纹、漏气、药液浑浊、沉淀、絮状物、变色均不能使用。如经葡萄糖或氧化钠注射液稀释后或输液过程中出现浑浊、沉淀亦不得使用。本品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为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