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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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每粒装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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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陕西郝其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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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116 |
国药准字Z61020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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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补肝肾。用于肝肾两虚所致的须发早白,牙齿摇动,盗汗,筋骨软弱,腰腿酸软,带下清稀。 |
益气养血。用于气血两虚所致的须发早白、健忘失眠、食欲不振、体疲乏力;神经衰弱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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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约半盖),一日2次;淡盐汤或温开水送服。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饭前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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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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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忌食不易消化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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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制何首乌、当归、补骨脂(盐水炙)、枸杞子、菟丝子、茯苓、牛膝。 |
本品天麻﹑白芷﹑何首乌﹑熟地黄﹑丹参﹑川芎﹑当归﹑炒蒺藜﹑桑叶﹑墨旱莲﹑女贞子﹑白芍﹑黄精﹑甘草。辅料为:滑石粉、硬脂酸镁、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钛白粉、铁锈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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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色的水蜜丸;味微甘、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粉末;气香,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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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4.高血压及动脉硬化等症忌服,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