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6ml:15mg |
5ml;10ml |
|
生产企业 |
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远大天天明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015 |
国药准字B2002087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青少年功能性近视,能改善中间性近视的调节部分和轻度近视,并可预防青少年近视。 |
养肝明目。用于青少年假性近视及缓解视疲劳。 |
|
用法用量 |
滴眼剂0.5%~1%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4次,滴眼后闭目2~3分钟。 |
|
副作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偶尔有轻度蛰样刺激感。 |
|
禁忌 |
闭角型青光眼者禁用;婴幼儿有脑损伤、痉挛性麻痹及先天愚型综合征者反应强烈应禁用。 |
眼部有创伤及溃疡者禁用。 |
|
成分 |
托吡卡胺。 |
珍珠层粉,葡萄糖酸锌,冰片,枸橼酸钠,氯化钠,聚山梨酯,无水乙醇,苯氧乙醇,聚乙烯醇。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淡黄色澄明液体,具有冰片香味。 |
|
注意事项 |
1.为避免药物经鼻黏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应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为外用滴眼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3.眼部有炎症者慎用。4.用药后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或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眼胀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5.如视力下降明显应到医院就诊。6.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到医院就诊。7.打开瓶盖后,15天内用完。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