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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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mg*6片 |
20mg*10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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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正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三才石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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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494 |
国药准字H44023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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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腹水、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患者;也可用于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
1.水肿性疾病,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肾脏疾病(肾炎、肾病及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肾功能衰竭),尤其是应用其他利尿药效果不佳时,应用本类药物仍可能有效。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急性肺水肿和急性脑水肿等。2.高血压,在高血压的阶梯疗法中,不作为治疗原发性高血压的首选药物,但当噻嗪类药物疗效不佳,尤其当伴有肾功能不全或出现高血压危象时,本类药物尤为适用。3.预防急性肾功能衰竭,用于各种原因导致肾脏血流灌注不足,例如失水、休克、中毒、麻醉意外以及循环功能不全等,在纠正血容量不足的同时及时应用,可减少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机会。4.高钾血症及高钙血症。5.稀释性低钠血症,尤其是当血钠浓度低于120mmol/L时。6.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症(SIADH)。7.急性药物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中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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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衰竭及肾脏疾病所致的水肿:一般初始剂量为10mg,每日早晨一次,口服。以后根据病情调整剂量,一般每日最高不超过200mg。肝硬化腹水:一般初始剂量为10mg,每日早晨一次口服,与醛固酮拮抗剂或保钾利尿剂同时服用。原发性高血压:一般初始剂量为5mg,每日一次,口服。如果在4周之内没有达到足够的降压效果,可以加量到10mg,每日一次,口服。如果降压效应仍不充分,应加用其他降压药物。 |
1.成人 (1)治疗水肿性疾病。起始剂量为口服20~40mg,每日1次,必要时6~8小时后追加20~40mg,直至出现满意利尿效果。最大剂量虽可达每日 600mg,但一般应控制在100mg以内,分2~3次服用。以防过度利尿和不良反应发生。部分患者剂量可减少至20~40mg,隔日1次,或每周中连续服药2~4日,每日20~40mg。(2)治疗高血压。起始每日40~80mg,分2次服用,并酌情调整剂量。(3)治疗高钙血症。每日口服 80~120mg,分1~3次服。2.小儿 治疗水肿性疾病,起始按体重2mg/kg,口服,必要时每4~6小时追加1~2mg/kg。新生儿应延长用药间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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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有头痛、眩晕、疲乏、食欲减退、肌肉痉挛、恶心呕吐、高血糖、高尿酸血症、便秘和腹泻;长期大量使用可能发生水和电解质平衡失调。治疗初期和年龄较大的患者常发生多尿,个别患者由于血液浓缩而引起低血压、精神紊乱、血栓性并发症及心或脑缺血引起心律紊乱、心绞痛、急性心肌梗塞或昏厥等,低血钾可发生在低钾饮食、呕吐、腹泻、过多使用泻药和肝功能异常的患者。个别患者可出现皮肤过敏,偶见瘙痒、皮疹、光敏反应,罕见口干、肢体感觉异常、视觉障碍。 |
常见者与水、电解质紊乱有关、尤其是大剂量或长期应用时,如体位性低血压、休克、低钾血症、低氯血症、低氯性碱中毒、低钠血症、低钙血症以及与此有关的口渴、乏力、肌肉酸痛、心律失常等。少见者有过敏反应(包括皮疹、间质性肾炎、甚至心脏骤停)、视觉模糊、黄视症、光敏感、头晕、头痛、钠差、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胰腺炎、肌肉强直等,骨髓抑制导致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和再生障碍性贫血,肝功能损害,指(趾)感觉异常,高糖血症,尿糖阳性,原有糖尿病加重,高尿酸血症。耳鸣、听力障碍多见于大剂量静脉快速注射时(每分钟剂量大于 4~15mg),多为暂时性,少数为不可逆性,尤其当与其他有耳毒性的药物同时应用时。在高钙血症时,可引起肾结石。尚有报道本药可加重特发性水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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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肾功能衰竭无尿患者禁用;2.肝昏迷前期或肝昏迷患者禁用;3.对该品及磺酰脲类过敏患者禁用;4.低血压、低血容量、低钾或低钠血症患者禁用;5.严重排尿困难(如前列腺肥大)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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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托拉塞米 |
呋塞米,化学名:2-[(2-呋喃甲基)氨基]-5-(氨磺酰基)-4-氯苯甲酸 分子式:C12H11ClN2O5S 分子量:33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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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密封 |
本品为无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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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长期使用托拉塞米治疗期间,应该定期采血监测电解质(特别是血钾值)以及葡萄糖、尿酸、肌酐、脂类以及血液成份等指标;2.托拉塞米治疗开始以前必须纠正排尿障碍;3.特别是在治疗开始时以及老年病人中,应该仔细监测电解质、血容量不足以及血液浓缩的体征;4.对于有肝硬化和腹水的病人,建议以任何药物开始利尿时均应该在医院中用药。这种病人利尿过快可促发严重的电解质紊乱和肝昏迷。建议合并使用醛固酮拮抗剂或保钾药物以预防低钾血症和代谢性碱中毒。 |
1.交叉过敏。对磺胺药和噻嗪类利尿药过敏者,对本药可能亦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可致血糖升高、尿糖阳性,尤其是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患者,过度脱水可使血尿酸和尿素氮水平暂时性升高。血Na+、Cl-、K+、Ca2+和Mg2+浓度下降。 3.下列情况慎用:①无尿或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后者因需加大剂量,故用药间隔时间应延长,以免出现耳毒性等副作用 ;②糖尿病 ;③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 ;④严重肝功能损害者,因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 ;⑤急性心肌梗死,过度利尿可促发休克 ;⑥胰腺炎或有此病史者 ;⑦有低钾血症倾向者,尤其是应用洋地黄类药物或有室性心律失常者 ;⑧红斑狼疮,本药可加重病情或诱发活动 ;⑨前列腺肥大。 4.随访检查:①血电解质,尤其是合用洋地黄类药物或皮质激素类药物、肝肾功能损害者 ;②血压,尤其是用于降压,大剂量应用或用于老年人 ;③肾功能 ;④肝功能 ;⑤血糖 ;⑥血尿酸 ;⑦酸碱平衡情况 ;⑧听力。 5.药物剂量应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然后根据利尿反应调整剂量,以减少水、电解质紊乱等副作用的发生。 6.存在低钾血症或低钾血症倾向时,应注意补充钾盐。 7.与降压药合用时,后者剂量应酌情调整。 8.少尿或无尿患者应用最大剂量后24小时仍无效时应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