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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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5g |
每袋装15g(相当原生药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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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华天宝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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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800 |
国药准字Z45022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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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恶风,鼻塞头痛,咽喉肿痛。 |
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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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3~6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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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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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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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银花、连翘、黄芩、荆芥、防风、板蓝根、青蒿、桔梗、甘草。 |
本品主要成份为:板蓝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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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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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