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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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装1.5g |
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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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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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667 |
国药准字H3402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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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方系通宣理肺、清热镇静剂、化痰镇惊。用于热毒壅肺引起的肺炎、支气管炎等病。 |
用于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及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革兰阴性菌所致浅表眼部感染的治疗;也可用于沙眼衣原体所致沙眼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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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次1.5g,1日3次,小儿酌减。 |
涂入眼睑内,每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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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少见,应用本品后可感到视力模糊。应用时耐药菌株可过度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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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不宜服用。 |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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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羚羊角粉 水牛容易胆浓缩粉 琥珀 冰片 桔梗 僵蚕 全蝎(去钩) 天竺黄 平贝母 桑白皮 苦杏仁 莱菔子 黄连 前胡 甘草 。 |
每1g眼膏含盐酸金霉素约0.0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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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粉末;气清凉,味微苦。 |
本品为黄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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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药品不适宜长期吃。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急性或慢性沙眼的疗程应为1~2月或更长,眼膏可作为夜间治疗用药,以保持感染部位与药物接触较长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