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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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5g(相当于饮片1.02g) |
每片重0.3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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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千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康尔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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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543 |
国药准字Z20113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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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温补肝肾,益精养血。用于血虚头晕,腰疼酸冷,虚劳消瘦。 |
补血健脾,固经止带。用于血虚脾弱所致月经不调、带下病,症见月经过多、持续不断、经后少腹隐痛、头晕目眩、面色无华、或带多清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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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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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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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带下腥臭、色红暴崩、紫色成块及经前、经期腹痛患者慎服。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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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鹿角。辅料为冰糖、黄酒、豆油。 |
当归、白芍、白术、熟地黄、阿胶(海蛤粉炒珠)、山药、续断、牡蛎(煅)、海螵蛸、白芷、地榆(炒)、血余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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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色至棕褐色;气微,味微甘、微辛。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黑色;气微臭,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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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 2.糖尿病患者慎用。 3.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4.本品宜饭前服用。 5.服用2周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2.带下腥臭、色红暴崩、紫色成块及经前、经期腹痛患者慎服。3.孕妇慎用。4.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糖尿病或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带下伴阴痒或赤带,或眩晕严重者,均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