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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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粒装0.2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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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宝龙安庆药业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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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551 |
国药准字Z1998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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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养阴生津。用于气阴两亏,心悸气短,自汗。 |
益气活血,通络止痛。用于冠心病心绞痛属心气虚乏,血瘀络阻证,症见胸部憋闷,刺痛,绞痛,固定不移,心悸自汗,气短乏力,舌质紫黯或有瘀斑,脉细涩或结代。亦用于气虚血瘀络阻型中风病,症见半身不遂或偏身麻木,口舌歪斜,言语不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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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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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患者用药后可出现胃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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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出血性疾患,孕妇及妇女经期及阴虚火旺型中风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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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红参、麦冬、五味子 |
人参,水蛭,全蝎,赤芍,蝉蜕,土鳖虫,蜈蚣,檀香,降香,乳香(制),酸枣仁(炒),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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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红棕色的澄清液体,久置可有微量浑浊:气香,味酸甜、微苦。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灰棕色至灰褐色的颗粒和粉末,;气香、微腥,味微咸、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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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心悸气短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服药后胃部不适者宜改为饭后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