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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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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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天地药业有限公司 |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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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2750 |
国药准字H2004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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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具有调节胃酸过多、收敛及保护溃疡面的作用。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胃炎、胃酸过多及神经性消化不良等症。临床观察证明,服用本品后症状改善较快,但如疗程过短则往往容易复发等。 |
本品适用于: 1.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 2.良性活动性胃溃疡; 3.伴有临床症状的侵蚀性或溃疡性的胃-食管反流征(GERD); 4.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 5.侵蚀性或溃疡性胃-食管反流征的维持期治疗,目前疗程超过12个月的药效尚未进行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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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4片,一日3次,饭后嚼碎服用,或溶于少量温开水中送下。长期服用,待症状改善后可酌情减量。 |
1、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和活动性良性胃溃疡患者,一次2粒,一日一次,晨服; 2、侵蚀性或溃疡性胃-食管反流征患者,一次2粒,一日一次,疗程为4-8周。 3、胃-食管反流征长期治疗方案的持续治疗,疗程为12个月,一次1粒或2粒,一日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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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1、偶见头痛、恶心、呕吐、便秘、湿疹、腹胀、腹泻、皮疹、荨麻疹、红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 2、罕见休克、心悸、下腹痛、消化不良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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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2.孕妇禁用。 |
对雷贝拉唑钠、苯并咪唑代谢物或辅料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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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碱式硝酸铋、重质碳酸镁、碳酸氢钠、大黄粉、石菖蒲根粉。 |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贝拉唑钠。化学名:2-[[[4-(3-甲氧基丙氧基)-3-甲基-2-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H-苯并咪唑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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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粉棕色片。 |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或微黄色颗粒或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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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治疗期间,注意调节饮食,避免进食有刺激性,煎,炸,油腻食物。 2.服药期间,大便呈暗色属正常现象。 3.本品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当血钙浓度超过0.1(g/ml时,有可能导致钙性脑疝,尤其是肾功能减退者。 4.急性胃黏膜病变时最好不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下列患者应谨慎使用: 1)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 2)肝功能障碍患者。 3)高龄患者。 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给予本剂时,在病情严重及属于复发性、顽固性病例的情况下,可以1日1次给予20mg。 3.有关适应症的注意事项:使用本药时有可能掩盖由胃癌引起的症状,故应在确诊是非恶性肿瘤的前提下再行给药。 4.有关用法用量的注意事项:治疗时应密切观察其临床动态。 5.应用时的注意事项:本药为肠溶胶囊,服用时必须空腹整粒吞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