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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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每瓶装8ml;每瓶装10ml;每瓶装15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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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松下药业有限公司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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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320 |
国药准字Z3302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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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急、慢性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葡萄膜炎、急性巩膜炎、白内障、青光眼、角膜移植术后及眼部机械或化学烧伤处理。本品也可用于外耳炎症处理。 |
清肝,明目,止痛。本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慢性结膜炎,视疲劳等。能近期提高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的远视力,并能改善眼胀眼痛,干涩不舒,不能持久阅读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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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2-3滴,一日4-8次。或遵医嘱。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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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含地塞米松,长期频繁应用可引起青光眼、白内障、真菌性。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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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2.真菌性角膜溃疡患者禁用。 3.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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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硫酸新霉素、地塞米松磷酸钠。 |
珍珠液﹑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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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有冰片香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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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化脓性角膜溃疡的恢复期在医师指导下慎用。 2.长期滴用可致眼内压增高或青光眼,后者可损害视神经,视野缺损和视野损害,并可致晶状体后囊下浑浊的白内障。 3.长期滴用可能导致真菌感染。 4.角膜、巩膜溃疡者可能引起穿孔。 5.运动员慎用。 6.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