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0ml |
每粒装0.2g |
|
生产企业 |
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 |
河南兴源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772 |
国药准字Z2008034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口腔炎、咽炎等的口腔消毒防腐。 |
清热消肿。用于急慢性扁桃体炎、咽炎、喉炎、口腔炎。 |
|
用法用量 |
含漱。一次取少量(约10毫升)加5倍量的温开水稀释后含漱,一次含漱5分钟后吐出,一日3-4次。 |
口服, 一次2~5粒,一日3次。 |
|
副作用 |
|
有少数人于服药后有轻度腹胀,肠鸣及大便增加,一般不需处理,减少药物用量即可自行消失。 |
|
禁忌 |
新生儿、婴儿禁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0毫升含硼砂、碳酸氢钠各1.5克,液化酚和甘油各0.3毫升。辅料为: |
冬凌草。辅料为淀粉。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带有酚臭的澄明物体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黑绿色或棕绿色粉末;味苦。 |
|
注意事项 |
1.含漱后应吐出,不可咽下。2.小儿、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本品误服后可引起局部组织腐蚀,吸收后可发生急性中毒,早期症状为呕吐、腹泻、皮疹以及中枢神经系统先兴奋后抑制等症状。一旦发生应立即就医。4.用时应避免接触眼睛。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用于咽炎、扁桃体炎之轻症,凡体温高、扁桃体化脓者慎用。3、服药七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它症状,应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