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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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0ml |
50mg/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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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 |
贵州金宇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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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772 |
国药准字Z2009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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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口腔炎、咽炎等的口腔消毒防腐。 |
清热解毒,消炎。用于急慢性扁桃体炎、咽炎、上呼吸道感染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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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含漱。一次取少量(约10毫升)加5倍量的温开水稀释后含漱,一次含漱5分钟后吐出,一日3-4次。 |
含化。一次8-16丸,一日6-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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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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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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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新生儿、婴儿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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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0毫升含硼砂、碳酸氢钠各1.5克,液化酚和甘油各0.3毫升。辅料为: |
金银花提取物、黄芩提取物。辅料为聚乙二醇-400、阿司帕坦、薄荷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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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带有酚臭的澄明物体 |
本品为淡黄色至棕黄色的滴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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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含漱后应吐出,不可咽下。2.小儿、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本品误服后可引起局部组织腐蚀,吸收后可发生急性中毒,早期症状为呕吐、腹泻、皮疹以及中枢神经系统先兴奋后抑制等症状。一旦发生应立即就医。4.用时应避免接触眼睛。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脾气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 3.扁桃体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