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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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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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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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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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2695 |
国药准字H21024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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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及反酸。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烧心)、反酸,也可用于慢性胃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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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3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饭后2小时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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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引起呃逆,胃肠胀气。 |
偶见口干、失眠、腹胀、神经紊乱、咽喉热痛、倦怠、不明原因出血或瘀斑、粒细胞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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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6岁以下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胃酸缺乏、急性胃黏膜病变及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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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碱式硝酸铋350毫克,碳酸镁400毫克,碳酸氢钠200毫克,大黄粉25毫克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丙谷胺100毫克、尿囊素55毫克、西咪替丁50毫克、珍珠粉50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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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粉红色片。 |
本品为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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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少尿或无尿、高血压、心脏病、不明原因的急性剧烈腹痛患者慎用。 4.治疗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少食煎炸油腻食品。 5.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 6.老年患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损害。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