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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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2mg |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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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
南昌弘益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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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758 |
国药准字H2005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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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改善糖尿病餐后高血糖。(本品适用于患者接受饮食疗法?运动疗法没有得到明显效果时,或者患者除饮食疗法?运动疗法外还用口服降血糖药物或胰岛素制剂而没有得到明显效果时。) |
用于Ⅱ型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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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通常成人1次0.2mg(1次1片),1日3次,餐前口服,服药后即刻进餐,疗效不明显时,经充分观察可以将每次用量增至0.3mg(1次1.5片)。 对妇女、儿童及老年人的用药:因有关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孕妇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判定治疗上的有益性大于危险性时才可用药。虽然尽可能避免哺乳期妇女用药,但当不得不用药时应避免哺乳,故孕妇、产妇和哺乳期妇女应慎重用药;对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老年人通常生理机能下降,应从小剂量开始用药并留意观察血糖值及消化系统症状等的发生,也应慎重用药。 |
本品为分散片,使用时将其加入适量水中,搅拌均匀分散后服用,也可直接用水送服。开始用量40~80mg,一日1~2次,以后根据血糖水平调整至一日80mg~240mg,分2~3次服用,大剂量一般不超过320mg。待血糖控制后,每日改服维持量。老年患者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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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与其它糖尿病药物并用时有时出现低血糖(不到0.1~ 5%)。另外,也有报告不并用其它糖尿病药物也偶见低血糖(不到0.1%)。 有时出现腹部胀满、肠排气增加(发生率为0.1~ 5%)等,由于肠内气体等的增加,偶尔出现肠梗阻样症状(不到0.1%) 。 偶尔出现暴发性肝炎、伴随AST(GOT)、ALT(GPT)等上升的严重肝功能障碍或黄疸(均小于0.1%)。故应充分观察,出现异常时应进行停止给药等适当处理。 其它方面不良反应(发生率均在在0.1%以下):消化系统、过敏症、精神神经系统、血液系统。 |
1.低血糖:可能出现严重的迁延性低血糖。肝、肾功能低下时,格列齐特的血药浓度升高,可产生严重的低血糖。老年者、虚弱者、营养不良、饥饿状态以及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者,热量摄取不足、大量运动、过量饮酒时容易产生低血糖。这些情况应谨慎应用。低血糖的症状包括头痛、乏力、高度空腹感、虚汗、心悸、兴奋、烦躁、神经过敏、集中力低下、知觉异常、头晕,严重时可导致神经错乱、精神障碍、意识障碍、昏迷、震颤、惊厥和死亡。缓慢进行的低血糖常常是以精神障碍、意识障碍为主,应注意。老年人或服用β肾上腺素受体阻断药的患者对低血糖不易觉察。 2.血液:有时出现贫血、白细胞减少。 3.消化系统:有时可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有时可见肝脏障碍。 4.皮肤反应:格列齐特引起的过敏性皮肤反应,有瘙痒症、发疹。 5.泌尿系统:可见BUN、血清肌酐升高,也可见轻度低钠血症。 6.其他:有时出现头重、头痛、眩晕、热感。曾有引起戒酒硫样反应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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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严重酮体症、糖尿病昏迷或昏迷前的患者。 严重感染的患者、手术前后的患者或严重创伤的患者。 对本品的成份有过敏史的患者。 |
1.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禁用。 2.磺酰脲类药物及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3.重症感染、手术前后及严重外伤者禁用。 4.重症酮症酸中毒、糖尿病性昏迷和昏迷前期禁用。 5.有呕吐、腹泻等胃肠道障碍者禁用。 6.幼年糖尿病患者、胰岛素依赖型(I型)糖尿病患者、白细胞减少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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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伏格列波糖。 |
本品主要成分为格列齐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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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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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下述患者应慎重用药 正在服用其它糖尿病药物的患者 有腹部手术史或肠梗阻史的患者 伴有消化和吸收障碍的慢性肠道疾病的患者 勒姆里尔德综合征、重度疝、大肠狭窄和溃疡患者。 严重肝肾障碍患者 2、重要注意事项 本品只用于已明确诊断为糖尿病的患者。 对只进行饮、运动疗法的患者,仅限于餐后2小时血糖值>200mg/dl。 饮食疗法和运动疗法外,对并用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制剂的患者,服用本品的指标 为空腹时血糖值在140mg/dl(7.8mmol/L)以上。 服用本药期间必须定期监测血糖值并注意观察。 在使用本品时,应向患者充分说明低血糖症状及其处理方法。 |
1.II型糖尿病患者在发生感染、外伤、手术等应激情况及酮症酸中毒和非酮症高渗性糖尿病昏迷时,应停止服用本品,改用胰岛素治疗。 2.本品不适用于胰岛素依赖型(I型)糖尿病患者。 3.本品与抗凝药合用时,应定期做凝血检查。 4.本品剂量过大、饮酒过度、脑垂体和肾上腺功能不全、营养不良、虚弱、高热、肝或肾功能不正常、进食减少或剧烈运动时,应慎用本品,注意防止低血糖反应。 5.从事高空作业或汽车驾驶等危险作业者,应慎用本品,因为可能出现低血糖。 6.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必须定期检查患者的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肝功能、肾功能、血象,并进行眼科检查。 7.饮食和运动治疗是使用本品治疗的前提,不控制饮食,药物治疗不可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8.肥胖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限制每日摄入总热量及脂肪,进行适量运动。 9.漏服一次药,应尽快补上,如已接近下次用药时间,不要加倍用药。 10.本品单独使用一个时期后疗效减弱者,可合用其他类型口服降血糖药或胰岛素。 11.当出现轻度或中度的低血糖症状(冷汗、乏力、颤抖、头痛、感觉异常、面色苍白、全身不适、眩晕、饥饿、心动过速)时,应立即给患者服用糖水、糖、饼干等,严重情况静注高渗葡萄糖注射液解救。然后根据低血糖情况调整饮食及用药剂量,可减量或停止服用本品。 12.当从服用其他降血糖药改用本品时,应在停止服用以前服用的其他降血糖药一天后方可服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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