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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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mg*10粒 |
3ml:300单位(笔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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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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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178 |
国药准字J20170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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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改善糖尿病饭后高血糖(本品只适用于患者接受饮食疗法、运动疗法没有得到明显效果时,或者患者除饮食疗法、运动疗法外还用口服降血糖药物或胰岛素制剂而没有得到明显效果时)。 |
本品适用于治疗需要采用胰岛素来维持正常血糖水平的糖尿病患者的治疗。也适用于早期糖尿病患者的早期治疗以及妊娠期间糖尿病患者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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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常成人1次0.2mg(1次1粒),1日3次,餐前口服,服药后即刻进餐。 |
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的实际需求量,确定给予患者胰岛素的治疗剂量。 应该采用皮下注射的方式给药,虽然不推荐但是也可以肌肉注射给药。该制剂也可以采用静脉注射的方式给药。 皮下注射给药的部位应选择上臂、大腿、臀部或腹部。同时应该注意对注射部位轮换使用,对于同一部位每月注射的次数不能超过一次。 在注射时,应该小心谨慎,应确保未刺穿血管。当注射完成后,不能对注射部位进行揉搓。患者应当掌握使用正确的注射给药方法。 a)剂量的准备 只有在溶液为澄清、无色,没有可见的固体颗粒,看起来像水时,方可使用。在注射给药之前,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准备注射器。胰岛索注射器的刻度决定于所给予胰岛素的剂量。 b)注射剂量 按照临床医生和糖尿病护理人员的指示,注射准确剂量的胰岛素药液。 应轮换使用注射部位,对于每一注射部位,一个月之内至多不能超过一次。 c)处置给药器和针头 针头严禁重复使用。使用过的针头应该进行负责任的处理。针头和注射器严禁与他人合用。 药液瓶可连续使用直至用尽为止,然后,进行正确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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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时出现低血糖。腹部胀满、排气增加。偶尔出现肠梗阻样症状。偶见伴有黄疸、GOT、GPT升高的严重肝功能障碍,腹泻、便秘、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过敏反应。 |
低血糖 :引起低血糖的原因详见[注意事项]。 低血糖症状包括 :多汗、眩晕、震颤、饥饿感、焦虑、手脚嘴唇或舌头发麻、注意力分散、嗜睡、失眠、不能自我控制、瞳孔扩大、视力模糊、语言障碍、忧郁、易怒。这些症状通常突然发生。 严重的低血糖可导致意识丧失并造成短期或长期脑功能损伤甚至死亡。 其他 : 据文献报道,偶有注射局部红肿、瘙痒等过敏反应及局部皮下脂质萎缩或脂质增生。全身过敏反应(全身皮疹、呼吸短促、气喘、血压下降、脉搏加快、多汗,严重病例可危及生命)罕有报道。 (1)脂质营养不良 : 皮下注射胰岛素很少引起脂质萎缩或脂质增生。如果发生上述情况,改变注射技巧可能对此有所改善。 (2)胰岛素过敏: 局部过敏反应。患者偶有注射部位红肿、瘙痒现象称为局部过敏,通常在几天或几周内消失,某些情况下,也可能由其他原因引起而与注射胰岛素无关。如皮肤消毒剂的刺激、注射技术不佳等,如有局部反应发生,立即告知医生。 全身过敏反应:这种机会发生较少,一旦发生则病情严重,是对胰岛素的全身过敏。症状包括:全身皮疹、呼吸短促、气喘、血压下降、脉搏加快、多汗、严重病例可危及生命。如有上述反应,必须立即通知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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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严重酮症、糖尿病昏迷或昏迷前的患者,严重感染、手术前后、严重创伤的患者。 |
低血糖。对本品组成成分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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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伏格列波糖,其化学名为:(+)-1L-[1(羟基),2,4,5/3]-5-[2-羟基-1-(羟甲基)乙基]氨基-1-碳-(羟甲基)-1,2,3,4-环已四醇。 |
本品主要组成成份为常规人胰岛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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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
本品为无菌、澄明、无色液体,pH范围在7.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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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一.下述患者应慎重用药1.正在服用其它糖尿病药物的患者(同时服用本品有可能引起低血糖)。2.有腹部手术史或肠梗阻史的患者(因服用本品可能使肠内气体增加,易出现肠梗阻样症状)。 3.伴有消化和吸收障碍的慢性肠道疾病的患者(因本品有引起消化道不良反应的可能性,有可能使病情恶化)。 4.勒姆里尔德(Roem-held)综合征、重度疝、大肠狭窄和溃疡等患者。(因服用本品可能使肠内气体增加,有可能使病情恶化)。 5.严重肝障碍的患者(因代谢状态的变化,有可能诱发血糖控制状况的显著变化,另外,在严重肝硬化病例中,有可能出现高血氨症恶化同时伴随意识障碍)。 6.严重肾障碍的患者(因代谢状态的变化,有可能诱发血糖控制状况的显著变化)。 二.重要注意事项1.本品只用于已明确诊断为糖尿病的患者,必须注意除糖尿病外的葡萄糖耐量异常和尿糖阳性等也会出现糖尿病样症状(肾性糖尿、老年性糖代谢异常、甲状腺功能异常等)。 2.对只进行糖尿病基本治疗即饮食疗法、运动疗法的患者,仅限于餐后2小时血糖值在200mg/dl(11.1mmol/L)以上。 3.饮食疗法和运动疗法外,对并用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制剂的患者,服用本品的指标为空腹时血糖值在140mg/dl(7.8mmol/L)以上。 4.服用本药期间必须定期监测血糖值并注意观察,充分注意持续用药的必要性。假如用药2~3个月后,控制餐后血糖的效果不满意[餐后2小时静脉血浆的血糖值不能控制在200mg/dl(11.1mmol/L)以下],必须考虑换用其他更合适的治疗方法。另外,餐后血糖得到充分控制(静脉血浆中餐后2小时血糖值降到160mg/dl(8.9mmol/L)以下)、饮食疗法和运动疗法或并用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制剂就能够充分控制血糖时,应停止服用本品并注意观察。 5.在使用本品时,应向患者充分说明低血糖症状及其处理方法。 6.药物交付时:铝塑泡罩包装的药物应从铝塑罩薄板中取出后服用(有报道因误服铝塑泡罩薄板,坚硬的锐角刺入食道粘膜,进而发生穿孔,併发纵隔炎等严重的併发症)。 |
若需改变患者正在使用的胰岛素制剂的类型或生产厂商,应在严格的医疗监控下进行。对于任何有关胰岛素制剂的强度、厂商(制造商)、类型(溶液型、中性精蛋白锌胰岛素、中效胰岛素锌悬液等)、来源(动物、人、人胰岛素类似物)、制备方法(重组DNA、动物来源的胰岛素)等的不同,均有可能导致胰岛素使用剂量发生变化。 对于有些先前使用动物来源胰岛素的患者,在使用人胰岛素时,使用剂量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如果需要进行调整,应该在首次剂量或在首次给药的数周或数月内进行。 因改变胰岛素制剂的种类而使用人胰岛素制剂后,少数患者出现低血糖症状,据报道,这些具有事先征兆的症状与使用动物来源的胰岛素制剂所出现的症状程度相似、类型相仿。对于如采用胰岛素强化治疗的患者,其体内血糖水平发生剧烈的变化,此时,有关出现低血糖的警示征兆会部分或全部消失,在这种情况下,更应该密切注意。其它有关出现低血糖的早期不同或不严重的症状包括长期糖尿病的耐受,糖尿病诱导的神经性疾病,或β-受体阻断性疾病。未经及时治疗的低血糖或高血糖会导致出现诸如失去知觉、昏迷甚至死亡。 尤其对于胰岛素依赖型的患者,当使用剂量不当或中断治疗时,会导致出现高血糖和糖尿病酮酸中毒;上述状况具有潜在的致死性。 使用人胰岛素会产生抗体,但是滴度值低于相应的高纯度动物来源的胰岛素所产生的滴度值。 肾上腺、脑垂体和甲状腺疾病以及肝功能、肾功能损伤等均可导致胰岛素的需求量发生剧烈的变化。 在处于疾病期以及情绪不稳定的状态时,胰岛素的需求量会相应的增加。 如果患者的运动量以及日常的饮食发生变化时,胰岛素的给药剂量也应相应的进行调整。 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