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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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4克。 |
每10粒重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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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顺健制药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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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704 |
国药准字Z15020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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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苗医:中医:清热养胃,行气止痛。用于胃热气滞所致的脘腹热痛,胸胁胀满,食欲不振,嗳气吞酸,以及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主治调经养血,温暖子宫,驱寒止痛。用于心、肾“赫依”病,气滞腰痛,小腹冷痛,月经不调,白带过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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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1~15丸,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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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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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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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仙人掌、木香、蜘蛛香、陈皮、刺梨、枯萝卜。辅料为淀粉。 |
白豆蔻、天冬、手掌参、沉香、肉豆蔻、黄精、丁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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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气特异;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丸;气芳香,味辛,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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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忌气恼劳碌。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 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