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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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按头孢噻利计算) |
0.1g*8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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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鲁抗医药集团赛特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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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066 |
国药准字H20046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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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由葡萄糖球菌属、链球菌、肺炎球菌、消化链球菌属、大肠菌、克雷伯氏菌属、肠杆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摩根氏菌属、普罗威登斯菌属、假单胞菌属、流感菌、类杆菌属等对头孢噻利敏感菌引起的中度以上症状的下列感染症:1.败血症2.丹毒、蜂巢炎、淋巴管(节)炎3.肛门周围脓肿、外伤、烫伤、手术创伤等外在性二次感染4.骨髓炎、关节炎5.扁桃腺周围脓肿、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器疾病的二次感染、肺炎、肺化脓症6.肾盂肾炎、复杂性膀胱炎、前列腺炎7.胆囊炎、胆管炎8.腹膜炎9.骨盆腹膜炎10.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子宫旁结合织炎、前庭大腺炎11.角膜溃疡12.中耳炎、副鼻腔炎13.鄂炎、鄂骨周围的蜂巢炎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等;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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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常,成人用量为硫酸头孢噻利每天1~2g,分两次使用,30分钟~1小时内静脉注射。根据年龄、症状适量增减,对重症、难治愈的感染可增量至1日4g。1小时以上静脉注射。 |
口服,成人每日1~2粒(0.1~0.2g),每日两次。病情偏重者可增为每日三次。另外,可根据感染的种类及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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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休克:因曾发现休克现象(频度不明),必须十分留意观察,如有不快感、口内异常感、喘鸣、眩晕、便意、耳鸣、发汗、恶心、呕吐、呼吸困难、末梢发冷、寻麻疹、血压降低等现象应终止用药。发生休克时应立即给予肾上腺素维持血压,必要时为确保气管的通畅,可采取给予类固醇、抗组胺剂等合适的措施。2.过敏性症状:因曾发现过敏性症状(呼吸困难、全身潮红、血管浮肿、荨麻疹等(频度不明),必须十分留意观察,如有异常时应终止用药。当发现有过敏性症状时,如有必要,为确保气管的通畅,可采取给予肾上腺、类固醇、抗组胺剂等合。 |
用药期间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腹胀等症状,失眠、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和皮疹、搔痒等症状。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清转氨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升高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等,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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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对本制剂的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 2 含透析患者在内的肾功能不全患者,因易发生重笃的痉挛,意识障碍等的中枢神经症状,应禁止使用。3 对高龄患者,因随年龄的增加,易发生肾功能降低和体重减轻,且造成持续高血药浓度,导致重笃的痉挛,意识障碍等的中枢神经症状,所以原则上禁止使用。4 含透析患者在内的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因易发生重笃的痉挛,意识障碍等的中枢神经症状)。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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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头孢噻利。化学名称:(6R,7R)-7-[(Z)-2-(2-氨基-4-噻唑基)-2-甲氧亚氨基乙酰氨基]-3-[5-氨基-1-(2-羟乙基)-1-吡唑鎓基]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基单硫酸盐。 |
盐酸左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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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结晶性粉末。 |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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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第一相试验中,急速注射时(0.5./5分钟),发生过有过敏样休克的例子,推测可能是由于静注速度过快导致,应避免急速静注或短时间的点滴静注,1次0.5g~1g应在30分钟~1小时,1次2g时应在1小时以上点滴静注。2.对肾功能障碍的患者,由于易产生持续高血药浓度,从而导致痉挛,意识障碍等中枢神经症状,应根据肾功能障碍的程度减小剂量,加大给药间隔时间。(参照[药物动力学]的事项)。3.用本制剂时,为防止产生耐药性,原则在确定敏感性后,在疾病治疗上必须的最小期。 |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者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5.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到症状消失。6.若过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