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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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ml:2mg(以伊班膦酸计) |
320g/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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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美大康佳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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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077 |
H20170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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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绝经后骨质疏松症; 用于治疗恶性肿瘤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 用于治疗伴有或不伴有骨转移的恶性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 |
本品适用于有胃肠道功能或部分胃肠道功能,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的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应进行肠内营养治疗的病人,主要用于: 1.厌食和其相关的疾病; -因代谢应激,如创伤或烧伤而引起的食欲不振 -神经性/精神性疾病或损伤 - 意识障碍 - 心/肺疾病的恶病质 癌性恶病质和肿瘤治疗的后期 - 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 2.机械性胃肠道功能紊乱; - 颌面部损伤 - 头颈部肿瘤 - 吞咽障碍 - 上消化道阻塞,如食管狭窄 3.危重疾病; - 大面积烧伤 - 创伤 - 脓毒血症 -大手术后的恢复期 4.营养不良病人的手术前喂养;本品能用于糖尿病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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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应在医院内使用。 在用本品治疗前就适当给予0.9%生理盐水进行水化治疗。本品用量应依据高血钙的程度及肿瘤种类决定。 在大多数重度高血钙的病人(经白蛋白纠正后血钙≥3mmol/L或12mg/dl),可单剂量给予4mg; 在中度高血钙的病人(经白蛋白纠正后血钙<3mmol/L或《12mg/dl),2mg即为有效剂量; 国外临床研究最高剂量6mg,但本剂量并未使疗效进一步增加。 * 经白蛋白纠正的血清钙(mmol/L)=血清钙(mmol/L)-[0.02*白蛋白(g/l)]+0.8或 * 经白蛋白纠正的血清钙(mg/dl)=血清钙(mg/dl)+0.8*[4-白蛋白(g/dl)] 在多数病人升高的血清钙水平在7天内降至正常范围。 在给药2-4mg的病人,复发(经白蛋白纠正的血钙水平再次升高3mmol/L)的平均天数为18-19天。 在给药达6mg的病人,复发的平均天数为26天。 应将本品稀释,不含钙离子的0.9%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溶液500-750ml中,静脉缓慢滴注,滴注时间不少于2小时。 一般情况下本品只做一次使用。如有需要可遵医嘱重复使用。为治疗高钙血症,有50名病人接受了第二次治疗。在高钙血症复发或疗效不好的病人可考虑再次给药治疗。 |
口服或管饲喂养。 在洁净的容器中注入500ml温开水,加入本品1听(320g),充分混合。待粉剂完全溶解后,再加温开水至1500ml,轻轻搅拌混匀。也可用所附的小匙,取9平匙,溶于50ml温开水中充分混合,待完全溶解后,加温开水至200ml以满足少量使用的要求。管饲喂养时,先置一根喂养管到胃、十二指肠或空肠上端部分。正常滴速为每小时100-125ml(开始时滴速宜慢)。一般病人,每天给予2000kcal即可满足机体对营养成份的需求。高代谢病人(烧伤、多发性创伤),每天可用到4000kcal以适应机体对能量需求的增加。对初次胃肠道喂养的病人,初始剂量最好从每天1000kcal开始,在2-3天内逐渐增加至需要量。剂量和使用方法根据病人需要,由医师处方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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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摄入过快或严重超量时可能会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等肠道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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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肠道功能衰竭患者禁用,其他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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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化学名称为:[1—羟基—3—(N—甲基—N—戊胺基)亚膦酸单钠盐-水合物。 分子式:C9H22NNaO7P2·H2O 分子量: 359.23。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酪蛋白、植物油、麦芽糖糊精、矿物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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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微黄色或淡黄色的细粉,味微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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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 肠道功能衰竭患者禁用; 2 完全性肠道梗阻患者禁用; 3 严重腹腔内感染患者禁用; 4 对本品中任一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5 对本品中任一成分有先天性代谢障碍的患者禁用; 6 顽固性腹泻等需要进行肠道休息处理的患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