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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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50ml |
15ml*6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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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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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0920009 |
国药准字H20143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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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失血创伤、烧伤引起的休克。 2、脑水肿及损伤引起的颅压升高。 3、肝硬化及肾病引起的水肿或腹水。 4、低蛋白血症的防治。 5、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 6、用于心肺分流术、烧伤的辅助治疗、血液透析的辅助治疗和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 |
用于治疗缺铁性贫血,包括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慢性失血以及妊娠与哺乳期引起的缺铁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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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法:一般采用静脉滴注或静脉推注。为防止大量注射时机体组织脱水,可采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适当稀释作静脉滴注(宜用备有滤网装置的输血器)。滴注速度应以每分钟不超过2ml为宜,但在开始15分钟内,应特别注意速度缓慢,逐渐加速至上述速度。 用量:使用剂量由医师酌情考虑,一般因严重烧伤或失血等所致休克,可直接注射本品5~10g,隔4~6小时重复注射1次。在治疗肾病及肝硬化等慢性白蛋白缺乏症时,可每日注射本品5~10g,直至水肿消失,血清白蛋白含量恢复正常为止。 |
口服。成人一日1~2支(即15~30毫升),分两次在饭前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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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使用本品一般不会产生不良反应,偶可出现寒颤、发热、颜面潮红、皮疹、恶心呕吐等症状,快速输注可引起血管超负荷导致肺水肿,偶有过敏反应。 |
偶有发生,尤其用药过量时易发生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结肠痉挛、恶心、呕吐、上腹部疼痛),在减量或停药后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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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白蛋白有严重过敏者。 2、高血压患者,急性心脏病者、正常血容量及高血容量的心力衰竭患者。 3、严重贫血患者。 4、肾功能不全者。 |
含铁血黄素沉着、血色素沉着、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铁利用障碍性贫血、慢性胰腺炎和肝硬化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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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组成成份:人血白蛋白。本品来源于健康人血浆,经两次60℃,10小时加热灭活病毒处理。 辅料:辛酸钠,乙酰色氨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蛋白琥珀酸铁,系酪蛋白经琥珀酸酐酰化后与三氧化铁络合制得的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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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略黏稠,黄色或绿色至棕色澄明液体,不应出现浑浊。 |
本品为棕红色略粘稠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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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制品如呈现混浊、沉淀、异物或瓶身有裂纹、瓶盖松动或过期失效等情况不可使用。 2、本品开启后,应一次输注完毕,不得分次或给第二人输用。 3、输注过程中如发现病人有不适反应,应立即停止输用。 4、有明显脱水者应同时补液。 5、运输及贮存过程中严禁冻结。 |
1.不得长期使用,应在医师确认为缺铁性贫血后使用,且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和血清铁水平。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