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0mg |
0.2gx100片/瓶 |
|
生产企业 |
四川百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古田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239 |
国药准字H3502007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原生动物和厌氧菌引起的感染。 1、用于毛滴虫引起的男女泌尿生殖道感染。 2、用于阿米巴原虫引起的肠、肝阿米巴虫病(包括阿米巴痢疾、阿米巴肝脓肿)。 3、用于贾第鞭毛虫病。 4、用于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脑膜炎、腹膜炎、手术后伤口感染、产后脓毒病、脓毒性流产、子宫内膜炎以及敏感菌引起的其他感染。 5、用于预防各种手术后厌氧菌感染。 |
临床主要用于:①各种酸相关性疾病:如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卓-艾综合征、上消化道出血、反流性食管炎、高酸性胃炎等。②据报道,可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和包括生殖器在内的其它疱疹性感染。 |
|
用法用量 |
1.毛滴虫病:急性毛滴虫病:一次性服药,成人一次1500毫克(6片),晚上顿服。儿童25 毫克/公斤/天,一次顿服。慢性毛滴虫病:成人每次500 毫克(二片),每日二次,共五天。性伙伴应给予同样的治疗,以避免重复感染。 2.阿米巴虫病:阿米巴虫痢疾:成人及体重35 公斤以上的儿童,每次1500 毫克(6片),晚饭后顿服,连服三天;体重60公斤以上者,每次1000毫克(4片),每日两次,饭后口服,连服三天;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40毫克/ 公斤,一次顿服,饭后口服,连服三天。其他阿米巴虫病:成人及体重35公斤以上儿童,每次500毫克(二片),每日二次;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25 毫克/公斤,一次顿服,连服5—10天。 3.贾第鞭毛虫病:成人及体重35 公斤以上的儿童,晚上顿服1500毫克(6片),服药1—2天;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40毫克/公斤,一次顿服,服药1—2天。 4.厌氧菌感染: 预防术后感染:手术前12小时口服1500毫克(6片),以后每次500毫克(二片),每日二次,服药至手术后3—5天。 厌氧菌感染: 成人及体重35公斤以上的儿童,每次500毫克(二片),每日二次; 体重35公斤以下儿童,40毫克/公斤,分二次口服。 |
口服:①成人:每次200~400mg,1日800~1600mg,一般于饭后及睡前各服1次,疗程一般为4~6周。另有主张一日量分2次(每次400mg)或顿服疗法(晚间一次性口服800mg)。②儿童:一次按体重5~10mg/kg,一日2~4次服用,饭后服,重症者睡前加服1次。亦可参照成人方法,将1日量分作2次或1次顿服,疗程同上。 |
|
副作用 |
1.可见轻度副作用嗜睡、头痛、胃肠不适(包括恶心、呕吐)。 2.个别患者可见中枢神经系统障碍:如头痛、震颤、强直、癫痢发作、运动失调、疲劳、眩晕、意识短暂消失或周围神经病。 3.味觉障碍,肝功能异常和皮肤反应。 |
1.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 2.偶见的不良反应有:①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②咽喉痛热;③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④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
禁忌 |
对本品或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奥硝唑。 |
西咪替丁。化学名:N";-甲基-N";";-[2[[(5-甲基-1H-咪唑-4-基)甲基]硫代]乙基]-N-氰基胍。 分子式:C10H16N6S分子量:252.34 |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微黄色颗粒。 |
本品为白色或加有着色剂的淡蓝色或浅灰绿色片 |
|
注意事项 |
1.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如癫痢、多毛性硬化病慎用。 2.肝病疾病患者、酗酒者、脑损伤患者慎用。 3.妊娠及哺乳妇女慎有。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不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