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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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9g*10袋 |
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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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中健康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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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272 |
国药准字H11021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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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热毒瘀滞肌肤所致疮疖肿痛,症见肌肤红、肿、热、痛,亦可用于跌打损伤。 |
用于减轻肌肉痛、关节痛、神经痛以及扭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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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红肿,烦热,疼痛,用清茶调敷;漫肿无头,用醋或葱酒调敷;亦可用植物油或蜂蜜调敷。一日数次。 |
外用,用脱脂棉蘸取少量,涂搽患处,并搓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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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刺激和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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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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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姜黄、大黄、黄柏、苍术、厚朴、陈皮、甘草、生天南星、白芷、天花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主要成份精制松节油6.5毫升,樟脑0.05克,辅料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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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色至金黄色的粉末;气微香,味苦、微甘。 |
本品为淡黄色油状液体,有特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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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3、忌辛辣刺激性食物。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或已破溃者应去医院就诊。6、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 |
1.本品连续使用7日症状未见好转,应向医师咨询。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用后应将瓶塞塞紧。5.本品易燃,避免接触明火。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