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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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250毫克*12片 |
0.1875g(C16H19N3O5S 0.125g和C8H9NO5 0.06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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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清远华能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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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670 |
国药准字H19990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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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本品可用于治疗如下条件中指明的微生物的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 1.下呼吸系统感染:由β-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 2.中耳炎:由β-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 3.窦炎:由β-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 4.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由β-内酰胺酶产生葡萄球菌、大肠杆菌或克雷白杆菌引起。 5.尿路感染:由大肠杆菌、克雷白杆菌或肠杆菌引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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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1-2g,分2-3次服用;小儿每日每公斤体重30mg,分2次服用。 |
本品咀嚼后,用适量温开水冲服,也可咀嚼后直接咽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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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少数人有恶心、食欲下降、皮疹等,停药后自行消失。 |
本品一般耐受性好,临床上观察的副反应大多数是温和和短暂的。少于3%的病人由于药物相关的副反应而停止治疗。据报道,主要的副反应是腹泻/粪便变稀(9%)、恶心(3%)、麻疹和荨麻疹(3%)、呕吐(1%)和明道炎(1%)。不良反应的发生尤其是腹泻与用药剂量较大有关。其它罕见的副反应包括:腹部不适、腹胀和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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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及头孢类抗生素过敏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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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含头孢羟氨苄(C16H17N3O5S)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阿莫西林(按C16H19N3O5S计)和克拉维酸钾(按C8H9NO5计)分别为0.2g和0.028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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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类白色或淡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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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对青霉素过敏者、肾功能明显损害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用餐时服用本品,以减轻胃肠道副作用。许多抗生素均会引起腹泻,如出现严重腹泻或持续腹泻2~3天以上,请咨询你的医生。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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