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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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250毫克*1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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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清远华能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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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670 |
国药准字H1098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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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以及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中耳炎和肺部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
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单纯性淋病等。3、腹腔、胆道、肠道及伤寒等感染。4、皮肤软组织感染。5、其它感染,如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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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1-2g,分2-3次服用;小儿每日每公斤体重30mg,分2次服用。 |
静脉滴注:成人一次0.4g,一日1次,或一次0.2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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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少数人有恶心、食欲下降、皮疹等,停药后自行消失。 |
个别患者可出现中上腹部不适、纳差、恶心、口干、轻微头痛、头晕等症状,偶可出现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反应和心悸、胸闷等。 偶有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尿素氮(BUN)值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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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对及头孢类抗生素过敏禁用。 |
对本品或其它氟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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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含头孢羟氨苄(C16H17N3O5S)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盐酸洛美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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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明液体;遇光色渐变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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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对青霉素过敏者、肾功能明显损害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1、肾功能减退者或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肝、肾功能。 2、本品每次滴注时间不少于6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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