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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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20g |
每4丸重1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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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
西藏甘露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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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908 |
国药准字Z5402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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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热毒蕴结所致的溃疡,疮面疼痛,疮色鲜活,脓腐将尽。化腐生肌,解毒止痛。 |
清热解毒,调和滋补。用于“龙、赤巴、培根”各病,陈旧性胃肠炎、溃疡,“木布”病,萎缩性胃炎,各种中毒症;梅毒,麻风,陈旧热病,炭疽,疖痛,干黄水,化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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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摊于纱布上贴患处。每隔1-2日换药一次。 |
口服。重病一日1g;一般隔三天至七天或十天服1g;开水或酒泡,黎明空腹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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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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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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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紫草,当归,防风,地黄,白芷,乳香,没药。 |
珍珠、朱砂、檀香、降香、沉香、诃子、牛黄、人工麝香、西红花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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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紫红色的软膏,具特殊的香气。 |
本品为黑色的水丸;气微香,味甘、微苦、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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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该药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3.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疮疡溃后仍有全身发热等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 5.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服用前后三天忌食各类肉、酸性食物;服药期间,禁用酸、腐、生冷食物;防止受凉;禁止房事。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