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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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60mg |
40mg*32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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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费森尤斯卡比(武汉)医药有限公司 |
浙江安宝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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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368 |
国药准字H20020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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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也用于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本品主要用于治疗晚期乳腺癌和晚期子宫内膜癌,对肾癌﹑前列腺癌和卵巢癌有一定疗效。并可改善晚期肿癌患者的食欲和恶液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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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
口服.一般剂量:160mg/次 每日一次.高剂量:160mg/次 每日2-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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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支气管痉挛性呼吸困难,荨麻疹和低血压。几乎所有的反应发生在用药后最初的10分钟。 2、骨髓抑制:为主要剂量限制性毒性,表现为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降低少见,一般发生在用药后8~10日。严重中性粒细胞发生率为47%,严重的血小板降低发生率为5%。贫血较常见。 3、神经毒性:周围神经病变发生率为62%,最常见的表现为轻度麻木和感觉异常,严重的神经毒性发生率为6%。 4、心血管毒性:可有低血压和无症状的短时间心动过缓。肌肉关节疼痛:发生率为55%,发生于四肢关节,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呈剂量依赖性。 5、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泻和黏膜炎发生率分别为59%,43%和39%,一般为轻和中度。 6、肝脏毒性:为ALT,AST和AKP升高。 7、脱发:发生率为80%。 8、局部反应:输注药物的静脉和药物外渗局部的炎症。 |
1.体重增加:为本品的常见副作用,且常伴有食欲增加。这种体重增加是由于体内脂肪和体细胞体积增加所致,而不一定伴有液体潴溜。对于癌症恶液质患者及体重下降、食欲减退的癌症病人,这种副作用常常是有益的。 2.血栓栓塞现象:罕见报道,包括血栓性静脉炎及肺动脉栓塞。 3.其它不良反应:偶有恶心、呕吐、水肿,子宫突破性出血可发生于约1~2%的病人。呼吸困难、心衰、高血压、脸潮红、情绪改变、柯兴式面容、肿瘤复发(伴或不伴有高钙血症)、高血糖、秃发、腕管综合证和皮疹为罕见。罕见轻度肾上腺功能减退,可能因本品的糖皮质激素样活性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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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聚氧乙基代蓖麻油过敏者。禁用于中性白细胞低于1500/MM者。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伴有严重血栓性静脉炎、血栓栓塞性疾病、严重肝功能损害和因骨转移产生的高钙血症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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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杉醇。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甲地孕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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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澄明粘稠液体。 |
本品的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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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治疗前应用地塞米松,苯海拉明和H2受体拮抗剂进行预处理。未稀释的浓缩药液不要接触聚氯乙烯塑料器械或设备,且不能进行静脉滴注。稀释的药液应储藏在瓶内或塑料袋,采用聚氯乙烯给药设备滴注。给药期间应注意有无过敏反应及生命特征的变化。 |
1.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人应进行常规的密切监测。 2.对未控制的糖尿病及高血压患者需小心使用。 3.不主张用于乳腺癌的术后辅助治疗。 4.有血栓性静脉炎病史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