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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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6.7ml:100mg |
1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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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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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211 |
H20180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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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卵巢癌和乳腺癌及NSCLC的一线和二线治疗。头颈癌、食管癌,精原细胞瘤,复发非何金氏淋巴瘤等。 |
适用于铂敏感的复发性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成人患者在含铂化疗达到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后的维持治疗。以及携带BRCA基因胚系突变、HER2阴性的转移性乳腺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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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为了预防发生过敏反应,在紫杉醇治疗前12小时口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6小时再囗服地塞米松10mg,治疗前30~60分钟给予苯海拉明肌注20mg,静注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单药剂量为135~200mg/m2,在G-CSF支持下,剂量可达250mg/m2。将紫杉醇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盐水稀释,静滴3小时。联合用药剂量为135~175mg/m2,3~4周重复。 |
1.治疗卵巢癌推荐剂量为300mg/次,每日2次;2.治疗乳腺癌推荐剂量为300mg/次,每日2次;3.继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不能接受的毒性;4.对不良反应,可考虑治疗剂量中断或减低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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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过敏反应:发生率为39%,其中严重过敏反应发生率为2%。多数为1型变态反应,表现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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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对本品或其它用聚氧乙烯蓖麻油配制的药物过敏者。 2 白细胞低于1.5×109/L严重骨髓抑制者。 3 怀孕和哺乳妇女。 |
哺乳母亲停止奥拉帕尼治疗或停止哺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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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紫杉醇 |
奥拉帕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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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淡黄色澄明粘稠液体。 |
利普卓为薄膜衣片,150mg:绿色至绿/灰色、一面刻有“OP150”,一面空白。150mg:黄色至深黄色,一面刻有“OP100”,一面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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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详情请阅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