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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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mg |
16g:0.471g(1.25mg/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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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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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441 |
国药准字J2013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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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缓解或治疗各型心绞痛;也可与洋地黄类药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治疗各种病因引起的心绞痛发作,预防心绞痛发作,急性心肌梗塞,急性左心室衰竭,预防及缓解由心导管引起的冠脉痉挛,延长经皮穿刺球体扩张血管成型术(PTCA)期间对心肌缺血的耐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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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清晨服1片,病情严重者,可在每日清晨服2片,若出现头疼,最初剂量可减至每日半片。整片或半片服用前应保持完整,用半杯水吞服,不可咀嚼或碾碎服用。 |
心绞痛发作的治疗:舌下喷雾,一次二喷。预防心绞痛发作:舌下喷雾,一次二喷,每日三次。因为有可能发生反跳现象,停用本品时应逐步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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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治疗初期可能头疼,持续用药后症状消失,偶尔有低血压、嗜睡、恶心等症状,这些症状一般在持续用药后消失。 |
开始应用时可引起硝酸酯性头痛,但此类头痛在持续用药数日后即会消失。面红、眩晕、体位性低血压或反射性心动过速偶尔有可能发生。极少情况下,可能发生循环虚脱,并伴有心动过缓性心律失常。在不常见的情况下,降压过快会引起心绞痛症状加重。罕见剥脱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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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青光眼、休克、明显低血压、肥厚梗阻性心脏病、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动脉硬化患者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动物实验证明本药不会损害胎儿,但是怀孕或哺乳妇女应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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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异山梨酯。 |
硝酸异山梨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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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或浅黄色片。 |
本品为无色澄清液体,储存于带有定量阀门棕色透明玻璃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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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心室充盈压过低时慎用。2.体位性循环调节障碍时慎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药片骨架是不溶性的,在活性药释放后崩解。偶尔地,片基能通过胃肠道而不崩解,因而可见于粪便中,但这并不表示药效降低。对驾驶和操作机械能力的影响患者首次使用本品时可能会发生头晕。应建议患者在驾驶和操作机械前确定他们对本品的反应。 |
下列情况必须小心监护:心梗伴低充盈压,应避免血压低于90mmHg。有循环衰竭倾向、大动脉或心瓣膜狭窄、颅内压升高者(只有应用高剂量静脉点滴硝酸甘油后,压力方继续升高)。可能引起反应迟缓致影响操作机器或驾驶车辆,特别是与酒精共用时。可能因供应偏低气流量肺部之血液重新分布而暂时降低动脉内血氧含量(低血氧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