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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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含硝酸甘油0.1g,每瓶200揿,每揿含硝酸甘油0.5mg |
10ml*5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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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河南同源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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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1173 |
国药准字Z410203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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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心绞痛的预防和治疗,也可作为扩张血管药用于治疗充血性心力衰竭,特别适合于心绞痛发作时的急救。 |
本品扩张血管,增进冠状动脉血流量。用于心绞痛,亦可用于心肌梗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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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心绞痛发作或有心绞痛发作预兆时,向口腔舌下粘膜喷射1~2揿,相当于硝酸甘油0.5~1mg。使用时取下罩帽,摇匀,喷嘴对准口腔舌下粘膜,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状喷入口腔内 |
肌内注射,一次2ml,一日1~2次。静脉滴注,一次10~20ml,用5~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使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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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口干、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心绞痛加重和晕厥。有的患者可有口腔粘膜发麻感。 |
全身性损害: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紫绀、发热、寒战、晕厥等。 呼吸系统损害:呼吸困难、胸闷、咳嗽、喘憋、喉水肿等。 心血管系统损害:心悸。 中枢及外周神经系统损害:头晕、头痛。 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皮疹、瘙痒。 胃肠系统损害: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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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禁用于急性循环衰竭、严重低血压(收缩压低于90 mmHg)、急性心肌梗死伴低充盈压、肥厚梗阻型心肌病、缩窄性心包炎、心包填塞、严重贫血、青光眼、颅内压增高、硝基化合物过敏者,脑出血或头颅外伤、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 |
1.对本品或含有丹参、降香制剂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2.本品含有聚山梨酯-80,对聚山梨酯-80类制剂过敏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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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甘油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丹参、降香。辅料为:聚山梨酯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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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无色至淡黄绿色澄清液体。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
本品为棕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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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低充盈压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应避免收缩压低于90 mmHg。主动脉和/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颅内压增高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老年患者对本类药物的敏感性可能更高,更易发生头晕等反应; 2、本品是通过舌下粘膜吸收而发挥作用,使用时要将药液直接喷至舌下粘膜,切勿随唾液咽下; 3、用药期间从卧位或坐位突然站起时须谨慎,以免突发体位性降压; 4、长期使用可引起耐药性而用量加大,停药一周后即可消失; 5、首次使用或用后放置一周以上再使用时,应先向空气中试喷,如遇喷不出情况,请确认使用是否正确或检查喷孔是否堵塞; 6、本品系受压容器,严禁受热、撞击或在瓶上戳刺,即使将药用完也应避免;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严格掌握用法用量及疗程。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疗程使用药品。不超剂量和长期连续用药。 4.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用药史和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慎用。 5.用药前应认真检查药品以及配置后的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得使用。 6.药品稀释应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配制,不得随意改变稀释液的种类、稀释浓度和稀释溶液用量。配药后应坚持即配即用,不宜长时间放置。 7.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中药注射液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8.对老人、儿童、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对长期使用的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9.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缓慢滴注,同时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药,采取积极措施救治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