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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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瓶含硝酸甘油0.1g,每瓶200揿,每揿含硝酸甘油0.5mg |
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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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百路达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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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1173 |
国药准字H31022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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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心绞痛的预防和治疗,也可作为扩张血管药用于治疗充血性心力衰竭,特别适合于心绞痛发作时的急救。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临床可用于下列情况。 镇痛、解热, 抗炎、抗风湿,关节炎, 抗血栓,心绞痛,儿用于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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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心绞痛发作或有心绞痛发作预兆时,向口腔舌下粘膜喷射1~2揿,相当于硝酸甘油0.5~1mg。使用时取下罩帽,摇匀,喷嘴对准口腔舌下粘膜,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状喷入口腔内 |
1.成人常用量 口服。 ① 解热、镇痛,一次0.30.6g,一日3次,必要时敏4小时1次。 ② 抗风湿,一日3~6g,分4次口服。 ③ 抑制血小板聚集则应用小剂量,如每日80g~300mg,一日1次。 ④ 治疗胆道蛔虫病,一次1g,一日2~3次,连用2~3日;阵发性绞疼停止24小时后停用,然后进行驱虫治疗。 2.小儿常用 口服 ① 解热、镇痛,每日按体表面积1.5g/m2,分4~6次口服,或每次按体重5~10mg/kg,或每次每岁60mg,必要时4~6小时1次。 ② 抗风湿,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如1~2周未获疗效,可根据血药浓度调整用量。有些病例需增至每日130mg/kg。用于小儿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开始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热退2~3天后改为每日30mg/kg,分3~4次服,连服2月或更久,血小板增多、血液呈高凝状态期间,每日5~10mg/kg,1次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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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口干、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心绞痛加重和晕厥。有的患者可有口腔粘膜发麻感。 |
一般用于解热镇痛的剂量很少引起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如治疗风湿热)、尤其当药物血浓度〉200μg/ml时较易出现不良反应。血药浓度愈高,不良反应愈明显。 1. 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由于本品对胃粘膜的直接刺激引起)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3%~9%),停药后多可消失。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可有胃肠道出血或溃疡。 2.中枢神经:出现可逆性耳鸣、听力下降,多在服用一定疗程,血药浓度达200~300 g/L后出现。 3. 过敏反应:出现于0.2%的病人,表现为哮喘、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或休克。多为易感者,服药后迅速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可致死亡,称为阿司匹林哮喘。有的是阿司匹林过敏、哮喘和鼻息肉三联征,往往与遗传和环境因素有关。 4. 肝、肾功能损害,与剂量大小有关,尤其是剂量过大使血药浓度达250μg/ml时易发生。损害均是可逆性的,停药后可恢复。但有引起肾乳头坏死的报道。 5.逾量或中毒表现:① 轻度,即水杨酸反应(salicylism),多见于风湿病用本品治疗者,表现为头痛、头晕、耳鸣、耳聋、恶心、呕吐、腹泻、嗜睡、精神紊乱、多汗、呼吸深快、烦渴、手足不自主运动(多见于老年人)及视力障碍等;② 重度,可出现血尿、抽搐、幻觉、重症精神紊乱、呼吸困难及无名热等;儿童患者精神及呼吸障碍更明显;过量时实验室检查可有脑电图异常、酸碱平衡改变(呼吸性碱中毒及代谢性酸中毒)、低血糖或高血糖、酮尿、低钠血症、低钾血症及蛋白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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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禁用于急性循环衰竭、严重低血压(收缩压低于90 mmHg)、急性心肌梗死伴低充盈压、肥厚梗阻型心肌病、缩窄性心包炎、心包填塞、严重贫血、青光眼、颅内压增高、硝基化合物过敏者,脑出血或头颅外伤、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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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甘油 |
主要成份:阿司匹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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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在耐压容器中的药液为无色至淡黄绿色澄清液体。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粒喷出。 |
本品为肠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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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低充盈压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应避免收缩压低于90 mmHg。主动脉和/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颅内压增高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老年患者对本类药物的敏感性可能更高,更易发生头晕等反应; 2、本品是通过舌下粘膜吸收而发挥作用,使用时要将药液直接喷至舌下粘膜,切勿随唾液咽下; 3、用药期间从卧位或坐位突然站起时须谨慎,以免突发体位性降压; 4、长期使用可引起耐药性而用量加大,停药一周后即可消失; 5、首次使用或用后放置一周以上再使用时,应先向空气中试喷,如遇喷不出情况,请确认使用是否正确或检查喷孔是否堵塞; 6、本品系受压容器,严禁受热、撞击或在瓶上戳刺,即使将药用完也应避免;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 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 4. 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 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 7. 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