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 |
10g:0.1g |
|
生产企业 |
通化新东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163 |
国药准字H3402033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 |
本品适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等 |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涂于患处。皮肤念珠菌病及癣,每日早晚各1次,疗程2-4周;花斑癣,每日1次。 |
局部涂用: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每日早晚各1次,疗程2~4周;花斑癣,每日1次 |
|
副作用 |
可见烧灼感、偶见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
个别患者出现局部刺激,偶见过敏反应,表现为皮肤灼热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益康唑。 |
本品含硝酸益康唑(C18H15Cl3N2O.HNO3) 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
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乳膏。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至少4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仅作外用,避免接触眼睛。2.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则至少4周。3.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