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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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g(1%) |
10g: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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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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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057 |
国药准字H34020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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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本品适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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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喷于患处,每日2次;花斑癣,疗程2周;其他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疗程2~4周。 |
局部涂用: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每日早晚各1次,疗程2~4周;花斑癣,每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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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烧灼感,偶见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
个别患者出现局部刺激,偶见过敏反应,表现为皮肤灼热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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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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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硝酸益康唑。 |
本品含硝酸益康唑(C18H15Cl3N2O.HNO3) 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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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有芳香味。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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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哺乳期妇女慎用。 4.使用期间如发生过敏反应和刺激症状,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本品仅作外用,避免接触眼睛。2.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则至少4周。3.治疗念珠菌病时避免局部紧密覆盖敷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