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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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g(1%) |
1%*25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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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潍坊中狮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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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63057 |
国药准字H37022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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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 |
本品适用于皮肤念珠菌病的治疗,亦可用于治疗体癣、股癣、足癣、花斑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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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喷于患处,每日2次;花斑癣,疗程2周;其他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疗程2~4周。 |
局部外用,喷于患处,每日2次;花斑癣,疗程2周;其他癣病及皮肤念珠菌病,疗程2~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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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烧灼感,偶见瘙痒、皮疹等过敏反应。 |
个别患者出现局部刺激,偶见过敏反应,表现为皮肤灼热感、瘙痒、针刺感、充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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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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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硝酸益康唑。 |
本品每100ml含主要成份硝酸益康唑1克,辅料为95%乙醇、甘油、茉莉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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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有芳香味。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清液体,有芳香气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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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哺乳期妇女慎用。 4.使用期间如发生过敏反应和刺激症状,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仅作外用,避免喷入眼睛。 2.为避免复发,皮肤念珠菌病及各种癣病的疗程至少2周,足癣则至少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