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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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 |
1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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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金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通化谷红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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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2635 |
国药准字H22026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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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用于治疗脑血管疾病如脑供血不足、脑血栓、脑栓塞及脑出血恢复期;肝病、神经外科手术等引起的意识功能低下、智力减退、记忆力障碍等。还可用于治疗冠心病、脉管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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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预防心绞痛,一次5~10mg,一日2~3次,一日总量10~30mg由于个体反应不同,需个体化调整剂量。舌下给药:一次5mg,缓解症状。 |
静脉滴注,一次10~20ml,用5%或10%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应用,一日1次。10~15天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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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偶见发热、皮疹等过敏反应,个别病例可能引起血压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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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急性循环衰竭(休克、循环性虚脱);严重低血压(收缩压<90mmHg);急性心肌梗死伴低充盈压(除非在有持续血流动力学监测的条件下);肥厚梗阻型心肌病;缩窄性心包炎或心包填塞;严重贫血;青光眼;颅内压增高;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对硝基化合物过敏者。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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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硝酸异山梨酯。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乙酰谷酰胺、红花提取液。每1ml含乙酰谷酰胺(C7H12N2O4)30mg,含红花相当于生药量0.5g。辅料:葡甲胺、丙二醇、依地酸二钠、聚山梨酯80、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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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本品为黄红色至棕红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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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低充盈压的急性心急梗死﹑主动脉或二尖瓣狭窄﹑体位性低血压﹑颅内压增高者慎用。不应突然停止用药,以避免反跳现象。 |
1.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2.有出血倾向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