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15mg |
||
生产企业 |
吉林国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大连水产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0962 |
国药准字H1999399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咯出。 |
本品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 一次10~15毫升,一日3~4次。 1-3岁10-15体重(公斤)1.5~2毫升一日3~4次。 4-6岁16-21体重(公斤)2~3次。 7-9岁22-27体重(公斤)3~4。 10-12岁28-32体重(公斤)4~5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 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 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
成分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辅料为蜂蜜。 |
本品每毫升主要成分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 |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淡棕黄色澄清液体。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气虚咳喘及阴虚燥咳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1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 2. 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 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 孕妇慎用。 5.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