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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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2 |
1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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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常熟市星海制药有限公司 |
河南羚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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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3185 |
国药准字H20066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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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
手癣、足癣,体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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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
本品每日一次,最好在睡觉前使用。首先清洁患处,在患处薄薄地涂抹一层,并轻轻按摩局部皮肤,使药物透入皮内。疗程通常如下:足癣4 周,体股癣2周,为保证疗效,即使表面症状消失后,仍应坚持完成以上推荐疗程。另外,真菌喜温暖多湿的环境,故请注意保持患处的清洁,透气和干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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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
皮肤偶见红斑、烧灼感、瘙痒、蜕皮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请停止使用,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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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分过敏者禁用 |
对联苯苄唑或本品中其它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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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丙二醇、尼泊金乙酯。化学名称:1-[2-(2,4-二氯苯基)-2-[(2,4-二氯苯基)甲氧基]乙基]-1H-咪唑的硝酸盐。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支含联苯苄唑0.1克、克罗米通0.5克、利多卡因0.2克、甘草次酸0.05克和L-薄荷醇0.2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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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本品为乳白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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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请勿服用。 2.以下部位请勿使用本品: .眼睛及眼睛周围,粘膜(如:口腔、鼻腔、阴道等),阴囊,外阴部等。 .湿疹部位。 .湿润、糜烂、龟裂和外伤严重的部位。 3.注意不要让药物进入眼内,万一不慎进入眼内时,迅速用清水冲洗,并立即就医。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斑疹,红肿等症状, 应立即停止使用,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5.使用2周后,症状未见明显改善,甚至恶化(病变范围比使用前扩大)者,应停止使用,并立即就医。 6.以下人员请在使用前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1)正在接受其它药物治疗者; (2)由于使用化妆品或药物引起的过敏症状(如:皮疹、红赤、瘙痒、斑疹等),或曾经出现过此症状者; (3)患处位于脸部或者大范围病变者; (4)患处化脓者; 7.请将本品置于儿童不易拿到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