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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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2 |
10克:0.3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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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 |
宿州亿帆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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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554 |
国药准字H34021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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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
1.用于带状疱疹、单纯疱疹,对尖锐湿疣也有一定的治疗作用。2.可用于治疗浅部真菌感染,如体癣、股癣、手足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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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
1.用于带状疱疹、单纯疱疹、尖锐湿疣时,外涂于患处,一日3次。 2.用于浅部真菌感染时,外涂于患处,早晚各1次,体股癣连用3周,手足癣连用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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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 |
少数病例有局部瘙痒刺激反应,如皮肤红斑、丘疹及刺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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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已知对咪康唑/硝酸咪康唑、本品其他成分和其他咪唑类衍生物过敏者禁用。 |
对酞丁安过敏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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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和苯甲酸(防腐剂) |
酞丁安,其化学名为3-邻苯二甲酰亚氨基-2-氧代丁醛-1,2-双缩氨基硫脲与二氧六环的包含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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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黄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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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避免接触眼睛;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育龄妇女慎用。 2.使用时注意勿入口内和眼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