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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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2 |
0.3g*15片*3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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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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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554 |
国药准字Z200534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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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
清除异常粘液质、胆液质,消肿止痒。用于治疗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过敏性皮炎,痤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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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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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 |
1.消化系统:腹泻、腹痛、腹胀、便秘、口干、恶心、呕吐、胃部不适、肝生化指标异常等。 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红肿、皮炎等。 3.精神神经系统:头痛、眩晕、头晕、面部或肢体麻木等。 4.全身性症状:过敏样反应、发热、乏力等。 5.其他:心悸、胸闷、出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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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已知对咪康唑/硝酸咪康唑、本品其他成分和其他咪唑类衍生物过敏者禁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对本品或其组分过敏者禁用。 3.患有慢性腹泻、痢疾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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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和苯甲酸(防腐剂) |
地锦草、司卡摩尼亚脂、诃子肉、芦荟、毛诃子肉、西青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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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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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避免接触眼睛;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服药期间出现每日腹泻四次以上的反应减量或停药。 2.过敏体质者、肝生化指标异常者慎用。 3.溃疡病患者、体弱者慎用。 4.服用期间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