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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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2 |
每粒装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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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 |
贵阳济仁堂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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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554 |
国药准字Z2008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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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
消除异常粘液质、胆液质及败血;消肿止痒。用于治疗手癣、体癣、足癣、花斑癣、银屑癣、过敏性皮炎、带状疱疹、痤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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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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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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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已知对咪康唑/硝酸咪康唑、本品其他成分和其他咪唑类衍生物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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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和苯甲酸(防腐剂) |
地锦草、诃子肉、毛诃子肉、司卡摩尼亚脂、芦荟、西青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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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至褐色颗粒或粉末;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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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避免接触眼睛;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2.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5. 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服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服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