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02 |
20g(3%) |
|
生产企业 |
湖北康正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好皮夫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554 |
国药准字H4302115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头癣、以及念珠菌性甲沟炎和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 |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
1.皮肤感染:涂于洗净患处,一日2~3次。2.外阴阴道炎:涂于洗净患处,每晚1次,连续7日。 |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 |
偶见局部刺激,如烧灼或红斑。 |
|
禁忌 |
已知对咪康唑/硝酸咪康唑、本品其他成分和其他咪唑类衍生物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和苯甲酸(防腐剂) |
克霉唑 |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软膏。 |
|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避免接触眼睛;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使用克霉唑乳膏时应避开月经期。4.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5.本品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