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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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2%*15g(联邦倍康) |
10g: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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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云南龙润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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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4059 |
国药准字H200407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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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一定疗效。 |
主要用于由絮状癣菌、红色癣菌、须发癣菌及斑秃癣菌等引起的足趾癣、体癣、股癣的局部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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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涂于患处,必要时可用敷料包扎或敷盖,每日2~3次或遵医嘱 |
外用。每次适量搽于患处,用于足趾癣时,一天2次,连用7天,或一天1次,连用4周;用于体癣、股癣时,一天1次,连用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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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
少于2%患者有接触性皮炎、红斑、刺激、干燥、瘙痒、烧灼感及症状加重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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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1.皮肤损伤、糜烂或开放性伤口处禁用。 2.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皮肤局部的不良反应包括烧灼感、螫剌感、红斑、瘙痒、局部刺激等.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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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丙二醇、尼泊金乙酯。 化学名:1-[2-(2,4-二氯苯基)-2-[(2,4-二氯苯基)甲氧基]乙基]-1H-咪唑的硝酸盐 |
主要成分:盐酸布替萘芬。其化学名称为N-[4-(1,1-二甲基乙基)苯基]-N-甲基-1-萘甲胺盐酸盐.分子式:C23H27N·HC1,分子量:35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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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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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局部清洁后外用.避免与眼、鼻、口和其他黏膜接触。 2.对盐酸布替萘芬和其他烯丙基胺类抗真菌药过敏者慎用。 3.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局部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适当处理。 4.用药有效,疗程也要足够.如果一个疗程无效,应及时就诊。 5.尽量避免敷料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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