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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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 |
愈创木酚甘油醚0.1g,氢溴酸右美沙芬1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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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
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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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10065 |
国药准字H1999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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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局部治疗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双重感染。 |
本品用于上呼吸到感染(如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咳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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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阴道给药,洗净后将栓剂置于阴道深处。每晚1次,一次1枚。连续7天为一疗程。也可采用三日疗法:第一日晚1枚,随后三日早晚各1枚。即使症状迅速消失,也要完成治疗疗程,在月经期应持续使用。 |
口服。 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包,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12岁以下小儿用量:年龄:1-3岁、体重:10-15 公斤、一次用量:1/2(包);年龄:4-6岁、体重:16-21 公斤、一次用量: 1/2 (包); 年龄:7-9岁、体重:22-26 公斤、一次用量:1(包); 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1 (包)。 次数一日3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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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多数较轻微。常见的不良反应是局部刺激、瘙痒和灼热感,尤其在治疗开始时。盆腔痉挛、荨麻疹、皮肤丘疹也有发生。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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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妊娠期头3个月禁用。避免接触眼睛,并切忌口服。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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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硝酸咪康唑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0.1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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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或淡黄色圆锥形栓剂。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可溶颗粒,气芳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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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避免房事。4、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抑郁症﹑消化道溃疡﹑痰量过多﹑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