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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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ml:2% |
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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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乐泰药业有限公司 |
遂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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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892 |
国药准字H20043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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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甲沟炎,也可用于皮肤念珠菌病。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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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洗净患部,抹干,喷涂,一日2~3次。 |
外用,一日一次,2-4周为一疗程。涂布患处并轻轻搓揉几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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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本品为皮肤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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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咪唑类药物有过敏史者或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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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二甲亚砜、香精、乙醇。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联苯苄唑10毫克,辅料为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十八醇、十六醇、司盘60、丙二醇、甘油、乳化硅油、十二烷基磷酸酯钾盐、杰马A、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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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液体。 |
本品为乳白色至微黄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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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避免接触眼睛。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咪唑类药物有过敏史者或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避免接触眼睛,并切忌口服。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