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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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含盐酸二甲双胍250mg,格列本脲1.25mg |
每片含桑枝总生物碱以1-脱氧野尻霉素计为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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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国瑞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五和博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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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1198 |
国药准字Z2020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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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和/或运动疗法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 |
配合饮食控制及运动,用于2型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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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建议最大日剂量不超过8片(10mg/2000mg)。 |
爵碎后与第一口或前几口食物一起服用,起始剂量每次1片,一日3次,4周后递加至每次2片,一日3次,疗程2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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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可有腹泻、恶心、呕吐、胃痛不适、口中有金属味; 2、有时有乏力、疲倦、头晕、头痛、皮疹。 3、乳酸性酸中毒发生率很低,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血液中乳酸浓度增加而不能用尿毒症、酮症酸中毒解释。 4、少见而严重的有黄疸、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表现为咽痛、发热、感染)、血小板减少症(表现为出血、紫癜)等。 5、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幼红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良。 |
临床试验期同受试者用药后出现;常见肠胃胀气、腹胀、腹泻、肝生物指导升高、血尿酸升高、偶见腹痛、胃肠鸣音异常、恶心、呕吐、腹部不适、头晕、血脂升高、水肿、血肌酐升高、尿路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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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肾脏疾病或肾功能不全者(男性:血清肌酐≥1.5mg/dl;女性:血清肌酐≥1.4mg/dl。或肌酐清除率异常),由心源性休克、心肌梗塞、败血症引起的肾功能不全。 2、需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衰。 3、对二甲双胍或格列本脲过敏者。 4、急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性的酮症酸中毒。 5、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 6、1型糖尿病患者。 |
1.对本品及本品所含成份过敏者、既往碱受过α糖苷酶抑制剂类药物治疗过敏者禁用。 2.有明显笑话和吸收障碍的慢性胃肠功能素乱患者禁用。 3.患者由于肠胀气而可能恶化的疾患(如Hermbeld综合征、严重的疝气、肠梗阻、肠道术后和肠溃疡)的患者禁用。 4.妊娠期妇女禁用。 5.严重肝脏、肾脏功能损害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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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二甲双胍、格列本脲。 |
桑枝总生物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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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浅黄色支浅棕色的异形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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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可能引起低血糖,当热量摄取不足、剧烈运动没有及时补充热量,同时使用其他降糖药或乙醇时发生低血糖的危险增加。肾或肝功能不全可升高格列本脲和盐酸二甲双胍的血药浓度,而肝肾功能不全可能减弱糖异生作用。所有这些都增加低血糖的危险性; 2、服药期间患者应经常检查肾功能、肝功能、血糖,并进行眼科检查等; 3、盐酸二甲双胍主要经肾脏排出,盐酸二甲双胍积聚和乳酸酸中毒的危险性随着肾功能损害的程度而增加。慎用影响肾功能或二甲双胍消除的药物; 4、避免过量饮酒; 5、肝功能不全者不宜用; 6、适量补充体内VitB12; 7、2型糖尿病患者在服用期间发现一些临床疾病(特别是迷走神经疾病)应立即检查是否是酮症酸中毒或乳酸酸中毒,此时应评估血浆电解质、酮类、血糖水平是否正常,若出现血浆pH值下降或血中乳酸盐、丙酮酸盐和二甲双胍水平升高,立即停止服用,并采用其它手段进行纠正。 |
1.本品临床试验尚无超出说明书用法用量及疗程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 2.本品临床试验尚无用于严重糖尿病并发应症状者,服用降脂药物不规律或剂量不稳定的高醇血症患者、服用或未服用降压药血压控制不佳者,其他内分泌疾病患者如皮质醇增多度。 3.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测肝、肾功能及血尿酸水平。 4.用药期间如果发生急性低血糖,不宜使用蔗糖和麦芽糖,而应该使用葡萄糖纠正低血糖反应。 5.合并使用影响糖代谢药物(如糖皮质酶素等)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