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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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含盐酸二甲双胍250mg与格列本脲1.25mg |
5 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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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万通药业集团郑州万通复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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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346 |
H2024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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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和或运动疗法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 2、可作为单用磺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治疗,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二线用药。 |
本品适用于改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精控制。 单药治疗本品单药可配合饮食控制和运动,用于改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与盐酸二甲双胍联合治疗当单独使用盐酸二甲双胍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盐酸二甲双肌联合使用,在饮食和运 动基础上改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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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个性化给药。 1、于饮食与运动疗法已不能满意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患者,推荐开始剂量为1日1次,1次1粒(格列本脲/二甲双胍:1.25mg/250mg),与饭同服。 2、对于基线HbAlc]9%或FPG]200mg/dl的初次治疗病人,开始剂量为1日2次,1次1粒(1.25mg/250mg),早晚饭时服。每隔两周,可增加本品的每日剂量,以达到最小的有效治疗剂量。 3、用于以前已服用过其它降糖药的病人,推荐开始剂量为1日2次,1次2粒(2.5mg/500mg)或1日2次,1次4粒(5mg/1000mg),与饭同服。对于单用磺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已不能很好控制血糖的病人,推荐开始剂量为1日2次,1次2粒(2.5mg/500mg)或1日2次,1次4粒(5mg/1000mg),与早晚饭同服。为避免低血糖,开始剂量不应超过以前所服的磺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的日剂量。日剂量逐步调整,每次增加量不超过2粒(2.5mg/500mg),直达到最小的有效治疗剂量。 4、建议最大日剂量不超过8粒(10mg/2000mg)。 |
本品单药治疗或与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的推荐剂量为10mg,每两周(14天)一次,口服,不受进食限制。 首次用药后需建立服药周期计划,即:固定在每两周的同一天服用,可将服药周期计划写在药品包装内的记录卡上。忘记服药时,在下次服药日期之前均可补服,然后回到之前建立的服药周期。发生提前服药时,则本次服药暂停,直到下一次服药日期时继续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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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可有腹泻、恶心、呕吐、胃痛不适,口中有金属味。 2、有时有乏力、疲倦、头晕、头痛、皮疹。 3、乳酸性酸中毒发生率很低,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血液中乳酸浓度增加而不能用尿毒症、酮症酸中毒解释。 4、少见而严重的有黄疸、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表现为咽痛、发热、感染)、血小板减少症(表现为出血、紫癜)等。 5、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红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良。 |
安全性数据的汇总分析来源于两项为期52周的Ⅲ期临床试验,即一项本品单药治疗试验和一项本品与二甲双胍联合治疗试验,均包括24周的双自基础治疗期(单药研究为安慰剂对照,联合二甲双肌研究为利格列汀阳性对照)和 28周的开放延展治疗期(均统一服用本品25 mg,每2周一次)。总体安全性结果显示,本品无论是单药使用,还是联合二甲双胍使用,均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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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以下患者禁用: 1、肾脏疾病或肾功能不全(男性:血清肌酐≥1.5mg/dl;女性:血清肌酐≥1.4mg/dl。或肌酐清除率异常),由心源性休克、心肌梗塞、败血症引起的肾功能不全。 2、需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衰。 3、对二甲双胍或格列本脲过敏者。 4、急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性的酮症酸中毒。 5、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 6、1型糖尿病患者。 |
对本品活性成分或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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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磷酸西格列汀和盐酸二甲双胍。 |
甘露醇、微品纤维素、二丁基羟基甲苯、交联聚维酮、硬脂酸镁、薄膜包衣预混剂(胃溶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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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落类白色颗粒。 |
本品为类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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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低血糖本品可能引起低血糖,当热量摄取不足、剧烈运动没有及时补充热量,同时使用其他降糖药或乙醇时发生低血糖的危险增加。肾或肝功能不全可升高格列本脲和盐酸二甲双胍的血药浓度,而肝肾功能不全可能减弱糖异生作用。所有这些都增加低血糖的危险性。 2、服药期间患者应经常检查肾功能、肝功能、血糖,并进行眼科检查等。盐酸二甲双胍主要经肾脏排出,盐酸二甲双胍积聚和乳酸酸中毒的危险性随着肾功能损害的程度而增加。 3、慎用影响肾功能或二甲双胍消除的药物。 4、避免过量饮酒。 5、肝功能不全者不宜用。 6、适量补充体内维生素B12。 7、II型糖尿病患者在服用期间发现一些临床疾病(特别是迷走神经疾病)应立即检查是否是酮症酸中毒或乳酸酸中毒,此时应评估血浆电解质酮类、血糖水平是否正常,若出现血浆PH值下降或血中乳酸盐、丙酮酸盐和二甲双胍水平升高,立即停止服用,并采用其它手段进行纠正。 |
本品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患者。 去除泡罩包装后的药片需在10 天内服用并注意避光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