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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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盐酸二甲双胍250mg与格列本脲1.25mg |
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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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常州市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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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1116 |
国药准字H20083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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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和/或运动疗法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2型糖尿病病人。 2.可作为单用磺酰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治疗,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二线用药。 |
本品适用于15岁及15岁以上成人哮喘的预防和长期治疗,包括预防白天和夜间的哮喘症状,治疗对阿斯匹林敏感的哮喘患者以及预防运动诱发的支气管收缩。本品适用于减轻性过敏性鼻炎引起的症状(15岁至15岁以上成人的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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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个性化给药。 1.用于饮食与运动疗法已不能满意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患者,推荐开始剂量为1日1次,1次1粒(格列本脲/二甲双胍:1.25mg/250mg),与饭同服。 2.对于基线HbAlc﹥9%或FPG﹥200mg/dl的初次治疗病人,开始剂量为1日2次,1次1粒(1.25mg/250mg),早晚饭时服。每隔两周,可增加本品的每日剂量,以达到最小的有效治疗剂量。 3.用于以前已服用过其它降糖药的病人,推荐开始剂量为1日2次,一次2粒(2.5mg/500mg)或1日2次,一次4粒(5mg/1000mg),与饭同服,对于单用磺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已不能良好控制血糖的病人,推降开始剂量为1日2次,1次2粒(2.5mg/500mg)或1日2次,1次4粒,与早晚饭同服。 4.为避免低血糖,开始剂量不应超过以前所服的磺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的日剂量。日剂量逐步调整,每次增加量不超过2粒(2.5mg/500mg),直达到最小的有效治疗剂量。 5.建议最大日剂量不超过8粒(10mg/2000mg)。 |
15岁及15岁以上患有哮喘和/或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的患者每日一次,每次一片(10mg)。哮喘病人应在睡前服用。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病人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在需要时服药。 同时患有哮喘和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的病人应每晚用药一次。 一般建议 以哮喘控制指标来评价治疗效果,本品的疗效在用药一天内即出现。本品可与食物同服或另服。应建议患者无论在哮喘控制还是恶化阶段都坚持服用。 老年患者、肾功能不全患者、轻至中度肝损害的患者及不同性别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孟鲁司特钠片与其它治疗哮喘药物的关系 本品可加入患者现有的治疗方案中。 减少合并用药物的剂量: 支气管扩张剂: 单用支气管扩张剂不能有效控制的哮喘患者,可在治疗方案中加入本品,一旦有临床治疗反应(一般出现在首剂用药后),根据患者的耐受情况,可将支气管扩张剂剂量减少。 吸入皮质类固醇: 对接受吸入皮质类固醇治疗的哮喘患者加用本品后,可根据患者的耐受情况适当减少皮质类固醇的剂量。应在医疗监护下逐渐减量。某些患者可逐渐减量直至完全停用吸入皮质类固醇。但不应当用本品突然取代吸入皮质类固醇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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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可有腹泻、恶心、呕吐、胃痛不适、口中有金属味。 2.有时有乏力、疲倦、头晕、头痛、皮疹。 3.乳酸性酸中毒发生率很低,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血液中乳酸浓度增加而不能用尿毒症、酮症酸中毒解释。 4.少见而严重的有黄疸、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表现为咽痛、发热、感染)、血小板减少症(表现为出血、紫癜)等。 5.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红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良。 |
本品一般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轻微,通常不需要终止治疗。本品总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安慰剂相似。 1. 15岁及15岁以上哮喘患者已在大约2600名15岁及15岁以上的成年哮喘患者中进行了临床研究,评价了本品的安全性。在两项设计相似,安慰剂对照的12周临床试验中,本品治疗组中与药物相关的发生率≥1%且高于安慰剂组的不良事件是腹痛和头疼。但这些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在两组间无显著差异。在临床研究中,累积已有544名患者使用本品治疗至少6个月,253名患者治疗1年,21名患者治疗2年。随着使用本品治疗时间的延长,不良事件发生的情况无改变。 2. 15岁及15岁以上季节性过敏性鼻炎患者已在大约2199名15岁及15岁以上成年季节性过敏性鼻炎患者中进行了临床研究,评价本品的安全性情况。每天早晨或夜间服用本品一次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发生率与服用安慰剂类似。在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中,本品治疗组中与药物相关的发生率≥1%,且高于安慰剂组的不良事件。在为期4周的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安全性情况与2周临床试验一致。在所有的临床研究中,嗜睡的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 3. 15岁及15岁以上常年性过敏性鼻炎患者已在3235名15岁及15岁以上常年性过敏性鼻炎患者中进行了两项为期六周的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评价了本品的安全情况。每天服用本品一次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发生率与服用安慰剂组类似,且与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的临床研究结果一致。在这两项临床研究中,治疗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1%,且未发现有与药物相关,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的不良事件。嗜睡的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本品上市使用后有以下不良反应报告:感染和传染:上呼吸道感染。血压和淋巴系统紊乱:出血倾向增加。免疫系统紊乱:包括过敏反应的超敏反应,罕见的肝脏嗜酸性粒细胞浸润。精神系统紊乱:包括攻击性行为或敌对性的兴奋,焦虑,抑郁,夜梦异常,幻觉,失眠,易激惹,烦躁不安,梦游,自杀的想法和行为(自杀),震颤。神经系统紊乱:眩晕,嗜睡,感觉异常/触觉减退及罕见的癫痫发作。心脏紊乱:心悸。呼吸,胸腔和纵膈系统紊乱:鼻衄。胃肠道紊乱:腹泻,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肝胆紊乱:ALT和AST升高,非常罕见的肝炎(包括胆汁淤积性,肝细胞和混合型肝损害)。皮肤和皮下组织紊乱:血管性水肿,挫伤,结节性红斑,瘙痒,皮疹,荨麻疹。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紊乱:关节痛,包括肌肉痉挛的肌痛。其他紊乱和给药部位情况:水肿,发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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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以下患者禁用: 1.肾脏疾病或肾功能不全(男性:血清肌酐≥1.5mg/dl;女性:血清肌酐≥1.4mg/dl。或肌酐清除率异常),由心源性休克、心肌梗塞、败血症引起的肾功能不全。 2.需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衰。 3.对二甲双胍或格列本脲过敏者。 4.急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性的酮症酸中毒。 5.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 6.Ⅰ型糖尿病患者。 |
对本品中的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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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格列本脲1.25mg,盐酸二甲双胍250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孟鲁司特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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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黄色薄膜衣片,除去膜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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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能产生低血糖或低血糖症状。因此,应注意避免低血糖的发生: (1)低血糖的危险性会因摄入热量不足、剧烈运动或交叉使用降血糖药而增加。 (2)肾和肝功能不全者会增高格列本脲和二甲双胍的药物浓度,对肝功能不全者会降低糖异生作用,这均会增高低血糖的危险性。 (3)老年人、衰弱和营养不良的病人以及肾上腺垂体功能不全者、酒精中毒患者特别容易产生低血糖症,低血糖症很难在服用β-肾上腺受体抑制剂的人群中发现。 2.据报道,本品可增加血管疾病的死亡危险,须特别注意。 3.在治疗期间,由于盐酸二甲双胍在体内蓄积,可能发生乳酸酸中毒,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很危急。因此,在服用期间,患者出现肌痛、呼吸困难、嗜睡、体温过低、血压下降以及心律不齐等表现时,应警惕乳酸酸中毒的发生。 4.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并进行眼科检查等。 5.限制热量、减轻体重和增加运动均有助于提高胰岛素的敏感性,因而其不仅是2型糖尿病的基本治疗,且可有效地保持药物疗效。 6.发生皮疹等过敏反应时应停药。 7.在服药期间应避免饮酒。 8.老年人、衰弱和营养不良的病人应慎用本品,注意选择合适的初始剂量和维持剂量,以免发生低血糖。 9.与某些经肾小管排泄的药同时服用时,可干扰和影响二甲双胍的分布,应引起注意。 10.在进行血管造影等检查时,可能会导致急性肾功能改变,需暂停服用本品48小时,待肾功能检查显示正常后,重新使用。 11.手术期间(饮食与液体摄入不受限制的小手术除外),应暂停服药。 12.服药期间出现任何的心血管意外,均应停止服药。 13.长期服用本品的患者,可能会影响血清VitB12水平。 |
口服本品治疗急性哮喘发作的疗效尚未确定。因此,不应用于治疗急性哮喘发作。虽然在医师的指导下可逐渐减少合并使用的吸入糖皮质激素剂量,但不应用本品突然替代吸入或口服糖皮质激素。接受包括白三烯受体拮抗剂在内的抗哮喘药物治疗的患者,在减少全身皮质类固醇剂量时,极少病例发生以下一项或多项情况: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血管性皮疹,肺部症状恶化,心脏并发症和/或神经病变(有时诊断为Churg-Strauss综合征—— 一种系统性嗜酸细胞性血管炎)。虽然尚未确定这些情况与白三烯受体拮抗剂的因果关系,但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减少全身糖皮质激素剂量时,建议应加以注意并作适当的临床监护。 |